Read More受害人A小姐,去年與前男朋友分手後,於通訊程式收到載有其私密影像的連結,並帶有「已經整好晒所有嘢」、「會慢慢玩」的字句。A小姐大驚報警,但被警員告知要控告「刑事恐嚇」,需要對方明確提出要求及將有所行動,而那些威脅說話過於含糊,故證據不足,並沒有拘捕,事件仍在調查階段。
A小姐指,報警未能停止前男友的威脅,甚至可能會讓他覺得這些行為是法律所容許。她至今仍受困擾,包括長期都不想見人,出街時覺得經常有人凝視她。她表示,「有時我會覺得人生要完結,事情才會結束。」
Read More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與油尖旺區議會婦女事務工作小組公布研究,稱油尖旺區有14個偷拍黑點,涵蓋商場及地鐵站等,當中旺角T.O.P商場的偷拍擔憂最大。協會建議短期內在該商場扶手電梯加貼磨砂紙,加強人手巡查,減低女性被偷拍風險。長期而言,協會要求政府就防偷拍建立建築物設計及管理指引,並針對偷拍行為設立特定罪行,提高公眾意識。
Read More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法改會諮詢與保安局早前諮詢有重疊,保安局建議窺淫、未經同意拍攝私密處最高監禁5年,但法改會建議兩年,相差甚遠。
Read More性暴力的傷害往往會纏繞受害者一生,面對外界的眼光、質疑、甚至批評,令受害者不單羞於發聲,更遭受「二次創傷」。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發佈《「遲來傾聽,療癒來遲」— 童年性侵倖存者的事件揭露及求助經驗初探研究報告》,發現受害人平均啞忍逾13.2年始求助,當中與16名童年性侵倖存者進行深入訪談,本報選取研究報告其中四名受訪者,她們均表示難以將內心抑壓多年的傷痛釋放。
有性侵倖存者事隔多年,即使已婚、生子,性侵的畫面仍如夢魘般如影隨形,從未間斷。有少女屢遭至親性侵,難抵現狀前往報案,卻換來家人的責罵;亦有學生鼓起勇氣向不同持份者求助,卻苦無出路,對方更只着她「自製胡椒水放床頭自衞」。對她們來說,性侵只是傷害的開始,療傷之路仍然荊棘滿途。
Read More風雨蘭早前研究,由2000年至2018年逾3600宗接受深入輔導的性侵個案,當中有777宗個案,被侵犯時是16歲或以下兒童,他們延遲求助的情況嚴重,平均逾13.2年後才尋求協助。
風雨蘭指,兒童遭遇性侵犯,特別是若侵犯者是家庭成員或親戚,延遲求助情況較多。原因常見包括父母不懂處理。團體指,侵犯者有機會繼續侵犯兒童,時間是不會沖淡對受害人的傷害,受害人成長後進入親密關係或與家人衝突時,往往會面對更多情緒困擾。
Read More中學助教Matthew在4年前左右前往澳洲進修,經朋友介紹下,進入了一家華人餐廳工作,「老闆是一個香港人叔叔,有一晚差不多收工的時候,我在廚房洗碗,當晚老闆的心情特別興奮,可能是因為顧客增加、生意變好。他突然間拍打了我的屁股,還捏了一下。」
他跟女性同事分享此事,得知老闆經常對各員工作出肢體接觸,「我在那間餐廳做了一個月都不夠,就沒有再上班了。」 他提起此事感到「尷尬」和「後腦涼涼的」,有時候在社交媒體看到對方的相片,就會憶起當時被非禮的場景,「他的臉對我來說很深刻,他當時笑笑口的表情,讓我感到嘔心。」他對於自己被非禮感到尷尬,另一個原因是因為自己是男性,「可能大部份人都覺得性侵犯只發生在男對女。男生被另一個男生性侵犯都會覺得好尷尬,若果說出這件事,別人就會笑你像個女生,為甚麼你這麼軟弱會讓人這樣對待?所以我沒有跟任何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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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Irene邊笑邊介紹牆上的美國女權主義作家Gloria Steinem文章《If Men Could Menstruate》。她表示希望拉近展覽與男性觀眾的距離、擴闊大家的想像:「佢會想像如果男人有月經,喺一個咁父權嘅社會會發生咩事;可能會變成一件鬥多、鬥勁而唔係一件shameful(可恥)嘅事,好似平時『鬥JJ』咁(男性間比較陽具長度,顯示其作為男性之優越感)。」值得留意的,還有文章帶起關於「月事貧窮」與税收調整可能的討論:「好似而家嘅社會,一個女仔人生可能會有400次月經。如果一個女仔一日要換三次M巾,嚟一次M其實已經要使100蚊。咁乘落去,一啲貧窮家庭係真係無咁多錢負擔得到,所以文章討論到會唔會有可能有唔同嘅税收待遇。」
Read More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近4個月,「家」被視為最安全的處所,但對性暴力受害者而言卻未必適用。社工伍頴琳解釋:「我哋成日話屋企安全呀,唔好周圍走,但對佢哋嚟講,屋企就唔係安全嘅地方。」因有些受害人是在家中被性侵,而施暴者就是其家人,受害人因疫情而增加留家時間,姑勿論是否有再發生新的侵犯事件,只要與施暴者長時間共對,已大大增加受害人的心理壓力與憂心,「平時可能返屋企就入房,𠵱家全日都會對住,佢會好擔心同trigger(觸發)好多情緒」。
Read More除了求助難,王秀容指部分求助者擔心外出易染疫,不敢到機構接受面對面心理輔導,機構改為提供網上視像通話服務,但輔導期間最重要是令求助人身處空間無人打擾、有安全感,若求助人在家中以視像接受輔導,「其家人可能會突然闖入(房間),求助者未必可暢所欲言,甚至怕哭聲被同住家人聽到,情緒未必可以完全宣泄」。
Read More王秀容認為香港現行法例需要改革,才能給予人們權力保護自己,她指出雖然韓國性暴力法律極度落後,但香港亦好不了多少,至今香港仍然沒有影像性暴力特定法例。雖然去年4月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參照英格蘭《2003年性罪行法令》,新訂兩項特定罪行:窺淫罪和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然而,尚未有任何法律改革建議針對其他形式的影像性暴力。
Read More“Image-based sexual violenc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said Linda Wong Sau-yung, executive director of the association. “Of the sexual violence cases we received at [rape-crisis centre] RainLily in 2019, every one in seven cases was related to image-based sexual vio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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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王秀容說:「每個受害人公開自己經歷的過程都是不同的。有些受害人和倖存者會立即求助,因為他們得到家人和朋友的鼓勵和支持。但一言以蔽之,我認為有許多倖存者是為了尋求社會公義而發聲的。」
Sexual harassment in the workplace is widespread in Hong Kong, but entrenched cultural norms and a retrograde legal system continue to impede justice.
Read MoreRead More梁慧玲記得警員對於她敘述中的每一個細節,幾乎都提出了質疑,有一名男性警員甚至認為事件只不過是雞毛蒜皮,「這沒甚麼大不了,他(上司)只是想和你一起。」警員最終說服了梁慧玲不要報案,並指她傷勢輕微,而且事發時沒有目擊證人,種種因素加起來,法庭不太可能將加害者判罪。「感覺就像他們在往我的傷口上撒鹽。」
就在那個時候,梁慧玲向風雨蘭求助。風雨蘭為她安排了免費的心理諮詢和三節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並支持她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給她安排了一名當值律師,幫她在2018年2月正式立案。
Read More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說,學長學友計劃在校園常見,認為現行指引含灰色地帶,因學長與學友的關係雖不涉督導或評核,但在權力上有所不同。
改會建議訂立「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認為仍未針對其他性暴力,包括未涵蓋未經同意下被人散佈及販賣私密影像、藉此要脅及勒索受害人等問題。該會接獲多宗求助,包括有女性被前男友偷拍性交影片,分手後遭威脅,但刑事檢控門檻高,報警也無用。有法律學者稱,受害人即使申請民事禁制令禁止影片流傳,亦不見得有效。協會促請政府參考英國、澳洲等國家立法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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