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蘭指性受害兒童多延遲求助 平均啞忍近13年

香港01

標題:兒童受性侵平均遲13年始求助 團體促性教育納常規課程防悲劇發生

支援遭受性暴力對待的女性的團體「風雨蘭」去年展開研究,分析過去18年接獲的3,611宗求助個案記錄,發現16歲以下遭性暴力的個案佔777宗,佔整體逾兩成,當中4成個案的侵犯者與案主有親屬關係,而當中只有約3成人事發後有報警。研究又指出,童年時遭受性侵的倖存者延誤求助時間平均長達13年,求助嚴重延誤,而最嚴重的強姦個案,受害人延遲了58年才向風雨蘭求助。

遭性侵時平均年齡為9.8歲

研究訪問了16位童年時曾受性侵的女性,她們年齡介乎19至61歲,遭性侵時平均年齡為9.8歲,侵犯者全為其男性。風雨蘭研究主任邱志衡指,16名女性中,有11名女性在接觸風雨蘭服務前,均嘗試向家人或朋友直接或間接揭露事件,另外有5位受訪者在童年時未有發聲,主要因個人不懂得界定性暴力行為、缺乏合適聆聽者及擔心將事件揭露的後果,而讓性侵問題持續。

揭露事件後獲負面回應 受害人感自責

邱志衡指,有一位受訪者童年時曾被補習老師性侵,但因她當時與家人關係欠佳,身邊朋友又與補習老師熟稔,變相無法找到合適傾訴人選;至於另一位受訪者曾在被哥哥性侵後告知父母,惟父親沒有認真對待,只道「哥哥係咪同你玩吓咋」,受害人自此就沒有再向家人提起此事。

邱志衡指,調查發現,受害人在揭露事件後多數都會得到負面回應,如被忽略、不被信任及被責怪等,導致受害人感到自責,甚至令性侵事件持續發生及影響求助意向等。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東網

標題:研究指年幼性侵受害人擔心被責怪 平均13年後才求助

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協助的非政府組織風雨蘭,去年發表過去18年的個案回溯研究,其中發現事發時年齡低於16歲的性暴力受害者,平均延遲約13.2年才求助,延遲求助時間較成年人長逾10倍;組織其後再向16名在童年受性侵的受害者深入訪談,67%受害者當中,絶大部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或適切跟進,甚至有人得到負面回應,例如被忽略、質疑和責怪等。

風雨蘭研究主任邱志衡分析訪談後結果,發現在整個童年期間,有約30%受害者從未向任何人提及過自己的性侵經歷,而阻礙她們將事件揭露的原因包括不懂得界定性暴力、缺乏合適的聆聽者、擔心披露後會帶來負面後果。

結果亦顯示,成年後所有受害者都曾向身邊的人透露自己年幼時被性侵事件。多名受害者更不只一次向不同人提及自己的經歷和感受。有人起初僅期望讓伴侶了解自己的過去,發展到後來則希望透過與朋友分享,獲得更多認同與支持。

另外,有些受害者原先只是想向親人揭露埋藏已久的秘密,繼而轉化成控訴侵犯者,尤其當侵犯者就是親人;有些受訪者在初期旨在為自己發聲,其後決定透過持續發聲去鼓勵其他性暴力幸存者。除了向他人透露自己的性侵經歷,不少受害者亦曾經向不同背景的專業人士求助。

風雨蘭指出,若面對對方的負面反應,不少受害者因而不敢再向他人透露自己被性侵經歷,轉而把秘密埋藏心裏。因此,鼓勵兒童盡快求助之餘,但聆聽者或陪伴者的角色亦十分重要。不恰當的回覆或反應不但會嚴重阻礙兒童得到適切的支援,同時亦會對她們造成更大的傷害。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建議加強推廣兒童及青少年的性教育、開拓針對家長及兒童照顧者的預防教育培訓課程、改善現行的幸存者支援服務等。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晴報

標題:兒童遭性侵難啟齒或恐懼後果 受害人平均延13.2年始求助

支援性暴力受害者團體「風雨蘭」,去年根據其機構於2000至2018年上半年接獲共3,601宗性侵求助個案作調查。研究發現,事發時年齡低於16歲的個案達777宗,當中4成半個案的侵犯者與事主有親屬關係,亦有近3成事後仍與事主同住,惟僅不足3成半有報警,平均延遲13.2年始求助。

風雨蘭從777宗個案中找出16位當事人作深入研究,了解為何兒童遭性侵後會延遲求助。結果發現,有5位受訪者,多因當時未懂何謂性暴力、缺乏合適聆聽者、擔心披露後會帶來負面後果等,而未於童年時披露事件;另有11位受訪者雖在事發後曾對親友明示或暗示事件,惟未獲適切回應而造成二次創傷。

風雨蘭研究主任邱志衡指,有受訪者表示當時雖對父親舉動感奇怪,但以為「爸爸是錫自己才咁做」;亦有受訪者表示當時不懂如何表達,只對母親指「下面流血」,但對方以為是「整親」,甚或遭鄰居性侵後,表達不想再跟鄰居「玩」,卻以為是扭計。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明報

標題:性侵事主延誤求助情況嚴重 有人遭兄侵犯向父母透露反被施壓噤聲

協助性暴力受害人的風雨蘭發現,曾遭性侵的事主延誤求助情況嚴重。風雨蘭早前研究由2000年至2018年逾3600宗個案,當中有777宗個案,事主被侵犯時為16歲以下兒童,他們平均逾13.2年後才求助。風雨蘭再深入訪問部分事主,有人向他人揭露性侵後,不被信任、被責怪,有聆聽者嘗試向事主施壓,令事主沉默、噤聲,對事主造成「二次傷害」,甚至令她放棄求助。風雨蘭及其他關注兒童權益組織認為,成人須提高保護兒童的意識,要從小教育兒童有關身體自主權,令他們面對性要求時,懂得拒絕和有意識求助。

風雨蘭的研究於今年9月完成,研究主任邱志衡表示,接受深入訪問、曾經歷兒童性侵的16名女性年齡介乎19至61歲,已接受風雨蘭輔導6個月至9年,她們首次遭性侵時,平均年齡9.8歲,侵犯者包括事主父親、兄弟、其他親戚及鄰居。16人當中,有5人未於童年時披露性侵事件。

邱志衡說,經訪談發現,5名未有在童年時期向他人提及性侵的事主,主要是因為當時不懂得界定性暴力行為,或因缺乏性教育,難命名有關行為是性暴力。另外,有事主認為,當時缺乏適合的聆聽者,其中一名事主曾遭補習教師性侵,她本身與家人關係欠佳,朋友則與該補習教師相熟,故令她質疑朋友是否可信。此外,有事主透露怕別人不信任,擔心被責罵及嘲笑。

另有11名事主曾在童年期間向他人披露事件,但卻得不到信任,或聆聽者的幫助不奏效。一名事主曾遭兄長偷看洗澡、擁抱、以私處觸碰等,她曾向父親透露,不過父親不相信兒子會這樣做。另一名事主亦曾遭兄長觸摸私處,並告訴母親,但其母沉默,及後將事件告訴事主父親,父親再問受害人「係咪掂一掂到你pat pat咋?」父母的態度令受害人噤聲。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頭條日報

標題:風雨蘭指性受害兒童多延遲求助 平均啞忍近13年

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協助的風雨蘭,早前研究777宗兒童時受到性侵犯的求助個案,發現受害人平均在事發後逾13.2年才尋求協助,形容延遲情況嚴重。團體建議,在性教育加入有關性侵犯的資訊,以及成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鼓勵受害人盡快求助。

風雨蘭早前研究,由2000年至2018年逾3600宗接受深入輔導的性侵個案,當中有777宗個案,被侵犯時是16歲或以下兒童,他們延遲求助的情況嚴重,平均逾13.2年後才尋求協助。

風雨蘭指,兒童遭遇性侵犯,特別是若侵犯者是家庭成員或親戚,延遲求助情況較多。原因常見包括父母不懂處理。團體指,侵犯者有機會繼續侵犯兒童,時間是不會沖淡對受害人的傷害,受害人成長後進入親密關係或與家人衝突時,往往會面對更多情緒困擾。

團體促學校的性教育加入講述有關性侵犯資訊,讓受害人遇事後懂得求助,又指多年來推動公立醫院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以減省受害人報警時多次複述被侵犯過程,減低受害人的心理負擔。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蘋果日報

標題:逾半男受害者 不足10歲首遭性侵

16位性侵受害個案的侵犯者主要為親人及鄰居等人物,三分一(5人)的受訪者在整個童年從未向任何人提及性侵經歷,而阻礙她們揭露事件的原因包括不懂得界定性暴力、缺乏合適的聆聽者、擔心披露後會帶來負面後果等,三分二(11人)的受訪者表示曾經向身邊人披露自己的性侵經歷。

研究亦反映所有受訪者成年後均曾向身邊的人透露受性侵犯經歷。部份受訪者冀伴侶了解自己的過去,亦希望透過與朋友分享,獲得更多支持與認同。亦有個案只想向親人揭露埋藏已久的秘密,繼而轉化成一種控訴侵犯者的反擊手段,尤其當侵犯者就是自己的親人。

研究主任邱志衡補充,個案受性侵犯的程度,分別有非禮、部份為插入式性侵犯,惟「強姦」與「非禮」等均屬受害人不想要的性經歷(Unwanted Sexual Experiences):「對受害人都有同樣影響,而不能單就行為,講受影響程度。」

報導原文可點擊這裡參閱

中文報道ACSVAW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