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More在油麻地一隅的展覽空間中,文字化作一幅幅白長布,伴着十一件物件敘訴了性侵受害者的獨白,帶出十一個真實故事。策展人林潔汶(Irene)希望透過展覽令受害者能分享自身故事來放下心頭巨石:「不是每個受害者都能面對面啓齒,所以我們嘗試利用不同方法去呈現他們的故事,更重要是給予主導權當時人去決定用甚麼方式和主題去表達內心的情感。」她補充:「透過展覽可進行敘事實踐。每個作品下方都有一個信箱,大家可以用自身或社會角度理解他們的故事,作出回應,表達認同,對當時人而言十分重要。所以展覽是一個過程,大家可以一同參與。」
Read More帶着七分感慨三分心寒,我定睛每件物件,也從頭到尾看了一次文字,像重新與幸存者經歷一次傷害的儀式。策展人Irene告訴我,「#MeToo」事件後,多了人向風雨蘭求助,說出自己的故事就是其中一個實踐公義的運動(因為尋求法律公義比較難),結果發現,許多個案的侵犯人或縱容事件發生的人,往往是受害人最信任的親友。「展名用的是幸福的『幸』,而非僥倖,因為曾遭遇性侵的人,但願不只是『僥倖生還』的一群,而是能活出光彩人生的『幸存者』。」Irene 正色道。
Read More策展人林潔汶(Irene)向《立場新聞》解釋,展覽部分個案事發時年紀尚小,未獲家長關注,到長大後性侵經歷才得以正視。這些情況難再循法律途徑追究,但敘事實踐可以幫助受害人處理創傷,重建自信,改寫生命經歷,從而抗衡社會壓迫。Irene 指,大多數人說到尋求公義都自然會聯想到法庭,但法庭無法處理的時候,敘事實踐賦予受害人發聲的機會,透過充權(empowerment)助人自助。同時,展覽鼓勵觀眾閱讀他人故事,反思自身。現場又提供筆紙和信箱,觀眾可向幸存者寄寫心意,表達支持和連結,或可提供另一種達致社會公義的方法。
Read More(輔導員)Florence解釋,在敘事治療中除了讓幸存者訴說當刻的創傷經驗,還有很重要的部分是發掘他們在壓迫狀况下如何幫助自己、找出自己的長處。「因為在發生性暴力事件的同時,還有很多事情在發生。校裙很能夠表達她那時在考慮要不要和別人訴說被剪爛校裙的事,但是又想到被老師發現就會被訓話、說一些她不需要的人生大道理,所以她在這個環境下選擇自己修補校裙。而在她發現這些是她叻的地方、是她保護自己方法的一部分,之後她再回看自己曾經面對(性暴力)創傷的經驗、她的想法和演繹經驗的方式都會不同。」
Read More「想找有力的人保護,有事時卻幫不到忙,到底法律定嚟做乜?」警方曾將Amy的前男方帶返警署助查,後因證據不足放人,男方隨後找Amy和解,網上討論區的連結被刪,「他說不再追究我,但明明他不是受害人」。她知道老師和同學均看過那些私密片,母親怪她「蠢」,叫她日後勿做名人,否則祼照定被翻出,又叫她衣著檢點些,勿再穿背心、短裙;朋友亦說她缺乏安全意識;老師則說事件既已平息,就別再糾纏。
Read More如果被要脅怎麼辦?Jacey說據她的觀察,不少要脅者一開始會提出比較微小的要求,受害者在情急之下希望息事寧人會先答應,「曾聽過一個個案是,前男友說你唔想我去騷擾你現任男友吖嘛,咁你就話我聽你喺邊。當她應承,要脅者會慢慢提出更多要求,如現在自拍一張相給我。又如有些會說,你不用給我10,000元,先過1000元吧,過了就不再騷擾你,受害人因想順從、滿足對方而過數,要脅者過幾日又再索5000元,說上次10,000未付,還欠我很多」。
Read More受害人A小姐,去年與前男朋友分手後,於通訊程式收到載有其私密影像的連結,並帶有「已經整好晒所有嘢」、「會慢慢玩」的字句。A小姐大驚報警,但被警員告知要控告「刑事恐嚇」,需要對方明確提出要求及將有所行動,而那些威脅說話過於含糊,故證據不足,並沒有拘捕,事件仍在調查階段。
A小姐指,報警未能停止前男友的威脅,甚至可能會讓他覺得這些行為是法律所容許。她至今仍受困擾,包括長期都不想見人,出街時覺得經常有人凝視她。她表示,「有時我會覺得人生要完結,事情才會結束。」
Read More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與油尖旺區議會婦女事務工作小組公布研究,稱油尖旺區有14個偷拍黑點,涵蓋商場及地鐵站等,當中旺角T.O.P商場的偷拍擔憂最大。協會建議短期內在該商場扶手電梯加貼磨砂紙,加強人手巡查,減低女性被偷拍風險。長期而言,協會要求政府就防偷拍建立建築物設計及管理指引,並針對偷拍行為設立特定罪行,提高公眾意識。
Read More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法改會諮詢與保安局早前諮詢有重疊,保安局建議窺淫、未經同意拍攝私密處最高監禁5年,但法改會建議兩年,相差甚遠。
Read More性暴力的傷害往往會纏繞受害者一生,面對外界的眼光、質疑、甚至批評,令受害者不單羞於發聲,更遭受「二次創傷」。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發佈《「遲來傾聽,療癒來遲」— 童年性侵倖存者的事件揭露及求助經驗初探研究報告》,發現受害人平均啞忍逾13.2年始求助,當中與16名童年性侵倖存者進行深入訪談,本報選取研究報告其中四名受訪者,她們均表示難以將內心抑壓多年的傷痛釋放。
有性侵倖存者事隔多年,即使已婚、生子,性侵的畫面仍如夢魘般如影隨形,從未間斷。有少女屢遭至親性侵,難抵現狀前往報案,卻換來家人的責罵;亦有學生鼓起勇氣向不同持份者求助,卻苦無出路,對方更只着她「自製胡椒水放床頭自衞」。對她們來說,性侵只是傷害的開始,療傷之路仍然荊棘滿途。
Read More風雨蘭早前研究,由2000年至2018年逾3600宗接受深入輔導的性侵個案,當中有777宗個案,被侵犯時是16歲或以下兒童,他們延遲求助的情況嚴重,平均逾13.2年後才尋求協助。
風雨蘭指,兒童遭遇性侵犯,特別是若侵犯者是家庭成員或親戚,延遲求助情況較多。原因常見包括父母不懂處理。團體指,侵犯者有機會繼續侵犯兒童,時間是不會沖淡對受害人的傷害,受害人成長後進入親密關係或與家人衝突時,往往會面對更多情緒困擾。
Read More中學助教Matthew在4年前左右前往澳洲進修,經朋友介紹下,進入了一家華人餐廳工作,「老闆是一個香港人叔叔,有一晚差不多收工的時候,我在廚房洗碗,當晚老闆的心情特別興奮,可能是因為顧客增加、生意變好。他突然間拍打了我的屁股,還捏了一下。」
他跟女性同事分享此事,得知老闆經常對各員工作出肢體接觸,「我在那間餐廳做了一個月都不夠,就沒有再上班了。」 他提起此事感到「尷尬」和「後腦涼涼的」,有時候在社交媒體看到對方的相片,就會憶起當時被非禮的場景,「他的臉對我來說很深刻,他當時笑笑口的表情,讓我感到嘔心。」他對於自己被非禮感到尷尬,另一個原因是因為自己是男性,「可能大部份人都覺得性侵犯只發生在男對女。男生被另一個男生性侵犯都會覺得好尷尬,若果說出這件事,別人就會笑你像個女生,為甚麼你這麼軟弱會讓人這樣對待?所以我沒有跟任何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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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Irene邊笑邊介紹牆上的美國女權主義作家Gloria Steinem文章《If Men Could Menstruate》。她表示希望拉近展覽與男性觀眾的距離、擴闊大家的想像:「佢會想像如果男人有月經,喺一個咁父權嘅社會會發生咩事;可能會變成一件鬥多、鬥勁而唔係一件shameful(可恥)嘅事,好似平時『鬥JJ』咁(男性間比較陽具長度,顯示其作為男性之優越感)。」值得留意的,還有文章帶起關於「月事貧窮」與税收調整可能的討論:「好似而家嘅社會,一個女仔人生可能會有400次月經。如果一個女仔一日要換三次M巾,嚟一次M其實已經要使100蚊。咁乘落去,一啲貧窮家庭係真係無咁多錢負擔得到,所以文章討論到會唔會有可能有唔同嘅税收待遇。」
Read More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近4個月,「家」被視為最安全的處所,但對性暴力受害者而言卻未必適用。社工伍頴琳解釋:「我哋成日話屋企安全呀,唔好周圍走,但對佢哋嚟講,屋企就唔係安全嘅地方。」因有些受害人是在家中被性侵,而施暴者就是其家人,受害人因疫情而增加留家時間,姑勿論是否有再發生新的侵犯事件,只要與施暴者長時間共對,已大大增加受害人的心理壓力與憂心,「平時可能返屋企就入房,𠵱家全日都會對住,佢會好擔心同trigger(觸發)好多情緒」。
Read More除了求助難,王秀容指部分求助者擔心外出易染疫,不敢到機構接受面對面心理輔導,機構改為提供網上視像通話服務,但輔導期間最重要是令求助人身處空間無人打擾、有安全感,若求助人在家中以視像接受輔導,「其家人可能會突然闖入(房間),求助者未必可暢所欲言,甚至怕哭聲被同住家人聽到,情緒未必可以完全宣泄」。
Read More王秀容認為香港現行法例需要改革,才能給予人們權力保護自己,她指出雖然韓國性暴力法律極度落後,但香港亦好不了多少,至今香港仍然沒有影像性暴力特定法例。雖然去年4月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參照英格蘭《2003年性罪行法令》,新訂兩項特定罪行:窺淫罪和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然而,尚未有任何法律改革建議針對其他形式的影像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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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王秀容說:「每個受害人公開自己經歷的過程都是不同的。有些受害人和倖存者會立即求助,因為他們得到家人和朋友的鼓勵和支持。但一言以蔽之,我認為有許多倖存者是為了尋求社會公義而發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