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回應當局性罪行修例諮詢報告
就今日(2026年9月17日)當局交代性罪行修例諮詢報告,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歡迎當局於是次修例增設「持續性侵犯兒童罪」,並將「未經同意下以數碼方式發送生殖器官影像」(網絡露體、Cyberflashing)行為刑事化,惟認為於處理被告人「真誠誤信同意」上有欠全面。
協會肯定政府會於是次修例引入「持續性侵犯兒童」罪的做法。鑑於兒童受害者往往因年幼或權力不對等,難以清楚交代每次受虐的確切時間或細節,設立此罪能有效填補法律漏洞,為長期受虐兒童提供更周延的保護。協會呼籲有關法例的草擬必須確保可以為持續性侵犯受害兒童帶來具意義的改變,若條文過於保守以至難以應用或無法具體地緩減受害兒童於提供證據時所致創傷,將會繼續失落持續性侵的受害人。
深切關注未有就「真誠誤信同意」辯解施加合理限制
就當局指維持諮詢文件所建議,「法庭會在綜合考慮所有有關情況才就被告的「誤信」是否合理作出裁定。這是合理和穩妥的做法。」協會認為此做法存在嚴重法律漏洞,亦備受多個地區法律改革研究批評。前線經驗顯示,現行司法體系中仍屢見被告以荒謬或不合情理的理由主張「誤信同意」並成功脫罪,有關理由亦不時被法庭認為「合理」,單憑現行法庭判斷被告信念是否「合理」,根本無法有效消除對受害人不利的制度性偏見。協會強烈建議,法例必須明確訂明:凡被告人的誤信是源於「自我引發的神智不清(如醉酒或服藥)」、「罔顧後果」、牽涉上述「沒有同意情況」,或在客觀情況下「未曾採取任何合理步驟確認事主意願」,被告人一概不得提出「誤信同意」作為辯解理由。
維持保留「強姦」罪名恐鞏固迷思並致理解混亂
維持保留「強姦」罪行名稱,並未達到是次修例無分性別及尊重性自主的改革原則,同時於實際操作上帶來公眾理解新罪行的技術性困境。視乎性暴力事件發生的年份,未來可見「新強姦」及「舊強姦」罪亦會持續同時被應用於不同審訊之中,公眾透過法庭新聞所接收的訊息亦會反映出不一致的改革實施觀感。協會認為有關情況將削弱落實改革原意的效果。改用客觀且性別中立的罪名,更能準確彰顯「侵犯性自主權」這一罪行核心,並於公眾理解層面涵蓋不同形式的嚴重性暴力,有助打破社會對強姦罪的既有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