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73期
反擊專題
「偷偷除套」微不足道?-法例與公共討論看不見的性侵
「進入身體的時候是戴套的,但出來的時候就不知道他在甚麼時候摘掉了。」
—— Monica(化名)
「我係冇畀任何嘅signal對方,話我可以容許佢唔戴套。」
—— Violet(化名)
「今日我冇expect同你進入一個咁親密嘅行為,然後你突然之間就違反咗我意願,咁其實你就係強姦我。」
—— Lily(化名)
「未經同意下移除安全套」(Non-Consensual Condom Removal),或俗稱「偷偷除套」(Stealthing),泛指當事人在同意使用安全套進行合意性交的前提下,侵犯者在性交過程中未經當事人同意便擅自移除安全套,或假裝已戴上安全套並進行性交(包括在性交前戴上安全套後偷偷移除)。
「偷偷除套」(Stealthing)討論源起
「Stealthing」一詞在不同網絡平台流傳多年,然而過往甚少引起公眾討論,直到2017年美國法律學者 Alexandra Brodsky 撰寫《“Rape-Adjacent”: Imagining Legal Responses to Nonconsensual Condom Removal》一文,有系統地闡述了受害人的經歷,將「未經同意下移除安全套」明確定性為一種性暴力,及後論文被廣泛引用,為後續的公共討論奠定了基礎,間接促使加州通過法案,將「Stealthing」(偷偷除套)納入「Sexual Battery」(性侵)的民事定義中,使受害者能夠起訴加害者及追討損失。
近年,多個海外司法管轄區陸續修訂法例,讓偷偷除套受害人能夠得到更好的司法保障。例如新加坡設立獨立條例刑事化偷偷除套,除了未經同意下移除安全套,如果加害者假裝有用安全套而實則未使用,同樣構成違法。澳洲的新南威爾斯州則在性罪行條例中列明「同意」定義,並以偷偷除套為例子,說明偷偷除套違反了當事人的意願,因此干犯性罪行。
回顧香港,早於2013年,本地民間團體就性工作者使用安全套的經驗進行問卷調查,發現不少性工作者曾在性交易過程中遭客人偷偷除去安全套。除了性工作者,有研究表示偷偷除套的問題在本地男男性接觸者社群當中亦屬常見,反映有關問題在香港一直存在。然而,有關偷偷除套的討論仍未延伸至主流社會,偷偷除套是甚麼、是否性暴力、受害盛行率、受害人的經歷和感受等,甚少被主流社會關注和討論。
大眾對偷偷除套的認知及討論不足
如果當事人只同意在有戴安全套的情況下性交,任何在沒有安全套下進行的性交——無論是從來沒有戴安全套、假裝戴了安全套、中途移除安全套——都是違反當事人的意願,都屬於性暴力。然而,在我們2025年發表的《「未經同意下移除安全套」及相關性暴力經驗調查》中,問卷調查結果發現,受訪者對於偷偷除套與性暴力的認知存在一定的模糊。
超過95%受訪者指出偷偷除套違反當事人的知情同意,但只有不足75%受訪者認為此行為屬於性侵。其中以順性別異性戀男性認為偷偷除套是性侵的百分比最低,只有49%。部分接受深入訪談的受訪者亦表示自己初接觸相關議題時,並不意會「偷偷除套」屬於一種性暴力。
「人哋冇(畀)consent而咁樣做,我覺得係唔合理,但係我冇諗過其實呢個行為都近乎等同強姦囉。」
—— Junko(化名)
深入訪談亦發現,主流社會對於「偷偷除套」等相關性侵行為的認知不足,這不僅阻礙了相關支援服務的發展,更限制了當事人梳理自身受害經歷、以共通語言向其他人表達或描述問題的能力。例如,有受訪者在經歷被侵犯者偷偷除套後陷入自責,直到他在網上發現「Stealthing」(偷偷除套)的相關資訊,才能夠好好梳理自己的受害經歷,並聯絡有關團體尋求支援。然而,這已延誤了不少時間。
「因為我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我查到才了解到這個term(Stealthing),以前我是不知道的,而且我以前也並不知道這個其實是⋯⋯算就是性侵的一種。」
—— Marin(化名)
主流社會輕視偷偷除套、缺乏討論的氣氛,亦令當事人以為自己的受害經歷微不足道,覺得難以開口。
「因為身邊冇任何人討論呢樣嘢(偷偷除套),即係大家、新聞全部都係 ⋯ ⋯(關於)其他方面嘅性別暴力,就會等我覺得,呢個其實,實際上係咪 ⋯ ⋯ 即係都仲係冇咁嚴重?」
—— Kita(化名)
「首先我覺得呢個議題(偷偷除套)會count(as)性暴力,呢個都唔係咁多人會咁樣去諗⋯⋯好似講咗,你除咗會講話『我遇到個仆街』之外,其實你係咪可以表達到嗰啲頭先諗嗰啲⋯⋯即係嗰個受傷唔係咁直接或者咁大、或者咁理所當然嘅時候,應該要點樣去講呢件事呢?我覺得係有啲困難嘅。⋯⋯我覺得甚至你講話,真係你好不情願之下畀人搞咗一次,可能仲容易過你要講呢件事情(偷偷除套)。」
—— Monica(化名)
列明「同意」的法律定義 明確刑事化偷偷除套
儘管受訪者有感自己的受害經歷不被看見或被邊緣化,但事件的確對當事人留下創傷。過去便有研究提出偷偷除套的當事人所經歷的影響與其他類型性侵事件類似,包括嚴重情緒困擾、性健康問題等等,協會認為必須儘快提升一般公眾對偷偷除套的認知及問題意識,包括偷偷除套的普遍程度、帶來的影響,以及加強求助資訊的推廣,如愛滋病暴露後預防藥物(PEP)療程等相關資訊。這些將有助加深大眾對偷偷除套等性暴力行為的認知,提升大眾的關注度並鼓勵受害人求助。
我們的研究亦發現,現存性罪行法例的限制,難以確保偷偷除套受害人能夠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阻礙受害人循司法途徑跟進事件。有深入訪談受訪者表示,他對於警方將會使用哪一項罪名以追究或檢控侵犯者感到茫然,最後打消報警念頭。亦有人指出現存法例未有針對性打擊偷偷除套等性侵行為,影響了受害人的問題意識及求助意欲。現行法例缺乏對「同意」的清晰法律定義,未有明確表示「未經同意下移除安全套」是違反當事人知情同意的性侵行為,也可能導致大眾認為有關行為不受現時法例涵蓋,錯誤低估有關行為的嚴重性。
「我覺得至少當一個人經歷呢啲事情,然後佢好困惑、佢唔知道呢啲係咪⋯⋯其實係唔啱嘅事情嘅時候,我覺得法律都係一個shape緊我哋去判斷我哋嘅感受,足唔足以justified嘅一個⋯⋯好有力嘅幫助囉。」
—— Monica(化名)
政府早前公佈,將就落實性罪行改革進行公眾諮詢,並於今年內提交《2026 年性罪行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目標於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協會認為藉此機會,當局更應明確列明「同意」或「意願」的法律定義,並以非詳盡無遺,旨在舉例的方式更明確地列出「同意無效」的參考清單,將「蓄意違反安全性行為共識」更清晰地納入性罪行範圍,積極地在刑事層面處理「偷偷除套」一類的行為。
紙上談性
係咪真係得?—— 親密行為的思緒整理流程圖
意願實踐工作紙
現在是「紙上談性」的時候,在性互動的當下有希望想玩想試的新東西。你會怎樣提出呢?
以下為一些例句,而你需要想像最為符合你自己人設以及與溝通模式的方式,實踐以溝通達致確認意願。
歡迎找一位朋友一齊填寫答案,再互相點評!
意願點CHECK?
透過溝通 → 問/觀察眼神、身體語言/Check-in
例句:
❝ 可唔可以 Kiss?
❝ 你想唔想試吓……
❝ 咁 Okay 嗎?
❝ 舒唔舒服呀?
❝ 我有張 NSFW 嘅相,你有冇興……
你性慾滿滿,但伴侶剛加班完回家,看上去有點累。你親了他一下,他表現受落,但你不肯定他想不想和你發生性行為,你會說⋯⋯
試新嘢 → 再 Check-in
例句:
❝ 有個新玩具,好似幾得意,要唔要試吓?
性伴侶穿了一套新的情趣內衣,你覺得很美,很想為他拍照留念。在拿出相機前,你會說⋯⋯
見疑就問 Make no doubt
同意可以撤回
確認對方意願先繼續
例句:
❝ 你仲想唔想繼續?
❝ 使唔使停一停?
❝ 係咪唔Okay?你唔鍾意可以話我知~
❝ 我哋不如唞唞?
❝ Do you want to slow down?
你第一次和他做愛,他說想做甚麼也可以。前戲很順利,他也很投入,但到當準備插入時,他可能太緊張,身體變得很僵硬,你不肯定他想不想繼續,於是你說⋯⋯
學習接受被拒絕
被拒絕很慘豬,但亦正常
→ 因被拒絕而感到失落好正常,但點樣處理呢份失落好緊要!
尊重彼此界線
→ 我們不需要百分之百認同對方的理由,重點在於尊重對方的節奏與界線。
「欲拒還迎」的迷思
→ 把「口裡說不」看作清晰的表達,省去猜想對方「扮矜持」等的超譯或試探。
你盛意拳拳發出性邀請,但對方說不想,請選出較恰當的反應:
A. 換個方式再問一次,希望語氣溫柔點他會心軟答應
B. 摔東西發洩不開心的情緒
C. 見對方有生理反應,便繼續進行性行為
D. 心中在淌淚,但口中仍是說:BB,唔緊要
感言 ∙ 敢言
深入訪談受訪者及
關注組織分享節錄
界線:有套性交與無套性交是兩回事
「我本身情願我哋發生性行為,但係我唔情願發生無套性行為。」
—— Lily(化名)
「對於我嚟講呢,(安全)套點解咁重要呢?咁佢除咗啱啱講嘅防性病、防懷孕之外呢,仲有一個對於我嚟講,佢係一個我對於親密界線嘅要求。」
—— Lily(化名)
尊重:當我不再被視為「一個人」
「他(侵犯者)沒有和我商量⋯⋯我讓他戴套,他還偷偷的摘掉,這種就覺得⋯⋯就完全不把我的這個想法也好、或者說我的人身安全也好,都不把它去考慮了。」
—— Marin(化名)
「佢(侵犯者)呢,我真係有種感覺係,佢唔係當緊你係一個人咁樣去看待。」
—— Monica(化名)
陰影:瞬間的冒犯其實造成長遠的影響
「它實際的情況比我想像中的更嚴重,這樣就是我原來剛剛開始覺得⋯⋯好,我大概去做一次性病檢測,然後去吃一個這個緊急避孕藥就解決了。⋯⋯沒想到,後面帶來了這麼多炎症、緊急避孕藥導致這個月經失調三個月啊這種事情,然後要做半年的這個性病的檢測,做三次,這些我都是沒有想到的。」
—— Marin(化名)
「心理上還有的就是會做惡夢,就有好幾次都夢到說,有一群人對着我摘套,然後也會夢到那個男生(侵犯者)又再叫我出去,然後還是要摘套⋯⋯就是摘套這個情節出現在我的夢裡好幾次。」
—— Marin(化名)
「對其他人嘅信任係少咗囉,即係我會realise後尾呢,我有時搞嘢搞到一半,我係會搵隻手去摸吓對方嘅陰莖,睇吓有冇嗰個橡膠圈先咁樣,即係佢係咪仲戴緊(套)呢。」
—— Violet(化名)
「發生完呢件事件之後,我唔再想同男性約炮。」
—— Lily(化名)
「我心裡邊係有啲希望,如果我講呢件事情可以casual到好似我講緊我搭巴士畀人扒咗個銀包一樣咁casual,而大家都知道呢件事係嗰個人做緊一啲唔好嘅事情,或者做緊一啲,其實佢真係侵害緊你嘅權利嘅事情。如果可以做到咁casual而冇一啲額外嘅質疑或者係批判,或者係我要解釋好多個contexts⋯⋯咁就好喇。」
—— Junko(化名)
遇到偷偷除套的當下
*Common6 創辦人、私影模特兒、攝影者
「約炮要戴套」可算是約炮共識,即使部分人會在事前討論戴或不戴,討論前提仍是以「要戴套」為基礎。
關於「偷偷除套」的社群討論,通常發生在「有人經歷後說出來」,回應者多是集中在感到意外有人會偷偷脫套、要求公佈是誰、提醒要盡快進行避孕及性病檢查,對於經歷者的情緒感受較少著墨。即使是當事人,也未必會聚焦在情緒上,甚或未必會在第一時間就清晰界定「偷偷除套是性暴力」。
因著相信沒有人會將自己暴露於風險當中,加上約炮要戴套的共識下,在不設防的性愛過程中,突然遇到對方偷偷除套更是難以反應。
事件發生當下,凍結(freeze)是身體本能保護自己的方式。
作為經歷者,我在約炮前夕、甚至是性愛過程中,確實有很多「隱約覺得不對勁」的片段,但第一反應是會說服自己——可能是我太多心、想太多,下意識地先否定自己的直覺,繼續相信口頭談好的共識。直至對方在不預期的情況下已經偷偷除套並射精,才意識到「那些不對勁是真的」。
基於未能判斷眼前這個「本來有共識、可信任」的對象是否具有威脅性,為了存活下來,我甚至會笑着與對方聊天,直至能夠完全離開場域、我重新感覺到安全後,才有空間回顧發生了什麼事。
面對性暴力, 有時最難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擔心說出來以後,不被人理解和支持。我曾自我質疑,也想過是否我做漏或做錯什麼才導致「容許了」對方偷偷除套。陪伴自己好好安頓後,我清楚知道會發生性暴力必然是因為施暴者漠視我意願、刻意傷害,而我沒有錯。
想跟有相似經歷的你說,我們都可以有自己的節奏和方式來面對發生過的事,不急着回顧,也不必然要說出來。我們都有選擇,允許誰傾聽、允許誰承接,而這份選擇就是我們的力量。
男性及跨性別性工作者與偷偷除套
*午夜藍支援在香港工作的男性和跨性別性工作者,以「性工作是工作」為宗旨
性工作者販售的不是身體,而是性服務,籠統來說亦是服務業的一種。但當他們提供的服務包含了性行為,又會涉及到「性」的界線。性工作者和顧客之間,同時存在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及合意性行為參與者兩種關係。每當衝突發生,背後的往往不只有勞資糾紛,還有性暴力。
性交易前通常會協商服務價錢、時間、內容,以及是否使用安全套。但性服務過程中,雙方就着「共識」拉扯時有發生,客人可能要求更多親密行為、收費便宜些;性工作者又或會盤算如何爭取多點小費、留住熟客。為了這些角力,雙方多少會對這場交易保留曖昧,但試探底線的過程,卻可能逾越了對方的界線,減低雙方的保障。哪怕雙方有清晰的共識,但仍然時有卑劣之徒,蓄意侵犯對方的底線,以滿足一己私欲。
偷偷除套便是一例。
午夜藍支援在香港工作的男性和跨性別性工作者,被偷偷除套的求助個案中,大部份是性工作者,但亦有少數是客人。由於我們支援的社群以男同志和跨性別女性為主,其面對偷偷除套的感受和反應,多少與順性別女性有出入,特別是少了擔心意外懷孕的焦慮。但對感染性病/愛滋病的恐懼、被違反意願而感到的不尊重,以及信任崩解的難過和憤怒,都是共同的感受。
在性工作者的角度,被偷偷除套後,較少會將自己的遭遇聯繫到性暴力,但一定會意識自己被欺負和侮辱。有些性工作者傾向索取更高的收費,以補償自己的「損失」(「無套」在性交易的脈絡下屬更昂貴的服務);亦有性工作者會選擇默默承受,視為這份工作的「預期風險」(類似安全套意外破裂)。當他們向我們求助,最急切的問題通常不是如何追究對方責任,而是如何取得「暴露後預防藥物(PEP)」,減少感染HIV的機會,但仍需要經歷檢測空窗期長達三個月的持續焦慮。
不追究責任,往往因為不相信有人能為他們討回公道,深覺就算報警亦無補於事,甚至只會迎來更多羞辱。正視偷偷除套的性暴力性質,爭取法例規管,是讓性工作者擺脫孤立無援的機會。
偷偷除套:香港性工作的隱性危機
青鳥 行政總監
*青鳥為在香港從事性服務業的婦女提供適切服務及支援
在香港,性工作者遭遇「偷偷除套」並非偶然,而是長期存在卻常被忽視的安全問題。
性工作者在發現被偷偷除套的瞬間,多數會感到震驚、憤怒、恐懼與被背叛,並立即陷入兩難:是立即中止服務以保護自身安全,還是因經濟壓力、環境限制而選擇忍耐。有人會當場制止並趕走客人,但也有人因擔心自身安全或收入受損而不敢反抗。
事後,性工作者承受多重壓力:先是對性健康風險的焦慮,繼而感到羞辱、自責,甚至反覆檢視當時情況。若缺乏適切支援,這些情緒可能演變為工作信心受挫、接客策略改變,甚至自我否定,嚴重影響生活與自我價值感。
對於事件性質的界定,社群內部亦有不同聲音:有人明確把偷偷除套視為性暴力,因為它違反了同意與身體自主;另有人則從勞動角度看,認為這是交易條件被破壞的職業安全和健康問題;也有人因為不信任警方或司法、害怕身分曝光或被污名化,而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寧人,淡化事件以維持生計。
實務上,首要關注往往是性健康風險的處理:匿名愛滋病與性病檢測、緊急預防藥物,以及心理支援與同行互助。至於是否報警或公開事件,對不少性工作者而言已非優先,因她們普遍認為「事件已發生,說出來也改變不了」。部份性工作者甚至會自我矮化,逐漸內化這種侵害,認為自己沒有拒絕的權利。只有很少數會選擇報警,希望透過司法留下紀錄或追究責任。然而,許多性工作者也常因擔心警方的態度——包括因工作性質而否定性工作者舉報性罪行的權利——以及個人私隱可能被暴露,或司法能否真正提供保護,而有所猶豫。
整體而言,性工作者面對偷偷除套,不僅是個人情緒與健康的處理,更反映出香港在法律和勞工保障上的結構性缺口。要有效減少此類侵害並提供及時且尊重的支援,政府與相關部門需以受害者為中心,除了提供匿名檢測與支援服務,亦需制定明確的性罪行法例、為執法人員提供敏感度培訓,以及在社會上推動性自主教育,並在政策層面檢討如何把性工作者的工作安全納入勞工保障。唯有如此,才能降低被侵犯的風險,避免受害者遭受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