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2013」發佈會

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2013發佈會
婦女面對暴力情況非常嚴重 大部份婦女並沒求助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下稱聯席)現正進行一項有關香港婦女遭遇暴力的經驗調查,希望透過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2013(下稱調查)了解香港婦女面對性騷擾、性侵犯及家庭暴力事件的現況,在引起公眾關注婦女遭受性暴力的現況的同時,更推動政策改變,保障香港婦女權益。

是次發佈的首階段問卷調查於2013年1月1日至16日期間,透過網上、街訪及由聯席團體分發進行,一共收到402份有效問卷。調查範疇包括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犯三方面,以下是調查結果:
在被訪的402婦女中,有接近四份一(23%)的婦女曾遭受家庭暴力,曾受家暴的婦女中,高達43%是遭遇過「10次或以上」的家暴,可見婦女面對持續家暴的情況非常普遍。其中以「性侵犯/強逼發生性行為」及「以經濟/其他威脅下強逼發生性行為」的亦分別有21%及17%之多,反映有超過兩成婦女曾在婚內或親密關係內被婚內強姦。可是根據風雨蘭及群褔婦女權益會處理個案的經驗,不少家暴個案會被視為伴侶間的糾紛。婦女在暴力或經濟威脅下被性侵犯亦不會被視為罪行,最多亦被視為襲擊,並沒有視為性罪行。

在曾受家暴的婦女中,只有不足一成(7.6%)的個位數字的婦女有「報警求助」,而接近四成婦女「假裝若無其事」、「被逼接受」及「不知如何反應」。至於沒有求助的原因,一共逾兩成(24%)的受害人因為「感到羞辱」、「怕影響關係」及「怕被人指責」;另有二成多(24%)是「不想把事情搞大」及「覺得求助沒有用」。這反映大部份婦女在遇到家暴事件都因種種原因,難以求助。

性騷擾方面,有接近一半(49%)受訪者受過性騷擾,其中逾3成(33%)是「觸摸妳的身體」,緊接其後的是「在妳面前作出猥褻行為或露體」(17%)、「猥褻性或侮辱性的說話/笑話」(16%)以及 「帶有性方面影射或評論」(14%)。受到性騷擾後,只有20%的婦女有向親友求助,更只有5名被訪者,即不足3﹪有報警求助。至於沒有求助的原因,近3成的受害人因為「感到羞辱」、「不想把事情搞大」及「不想別人知道」。從中反映社會上對性的禁忌及對性暴力受害人的污名,令大部份婦女感到羞辱,害怕被別人知道,面對性騷擾事件,只會啞忍,絕少婦女會報警求助。

14%的婦女曾遭受性暴力,逾20%是遭遇過「10次或以上」的性暴力。在當中,都是不同形式的嚴重性侵犯,包括有四成多(44%)婦女曾「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被迫發生性行為」,有超過四份一被侵的被訪者中,曾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不自願地發生性行為」及「被侵犯者以照片或影片威嚇下發生性行為」。另一方面,性侵犯的形式包括陽具及非陽具的性侵犯。有超過兩成「被侵犯者以肢體(非陽具)或物品性侵犯」(26%)及「被陽具強行插入進行陰道、口交及肛交」(50%)等。

曾遭受性暴力的婦女中,有九成半都會對性暴力啞忍,只有4名(4%)婦女有「報警」,可見性暴力事件是非常隱蔽,而「被逼接受」的更高達24%。而沒有求助的主要原因,合共近四成(39﹪)的受害人因為「感到羞辱」、「不想別人知道」及「怕被人指責」。

總結

  從以上調查顯示曾有一半婦女遭受性騷擾(49%)、四分之一婦女曾受家庭暴力(23%)及接近一成半婦女曾被性暴力對待(14%)。結果可見,香港婦女遭受性暴力的情況嚴重,而且非常普遍,有不少婦女更曾遭受多於一種的性暴力。相對於這麼高的遭受性暴力數字,有「報警求助」的數字卻非常低,家暴及性暴力的「報警求助」數字分別只有7.6%及4%,由此可推斷由警方所公佈的數字只是冰山一角,實際情況卻非常嚴重。由於大部份婦女沒有求助的原因都是「感到羞辱」、「不想別人知道」、「不想把事情搞大」及「怕被人指責」,可見社會及文化上對遭受性暴力的婦女污名化及負面標籤化仍然嚴重,如這方面一日不改善,婦女「高遭受性暴力及低報案率」的情況只會愈來愈嚴重。

就以上調查所得,聯席有以下四點建議,從政策上改善婦女遭受暴力的狀況:

  1.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開設婦女暴力專責小組跟進:現時每日便有最少八宗性暴力事件發生。香港警務處於2007至2011年間共接獲551宗強姦及超過7,000宗非禮案件的舉報,本港自2008年起,已有十名性工作者被殺害。平機會數字亦顯示,香港平均每3日發生1宗性騷擾個案,而2012年1月至11月性騷擾投訴個案,更由2010年的63宗大幅飆升至111宗。從以上強姦、非禮及性騷擾的數字顯示,香港女性遭受暴力的情況嚴重,而且數字更有上升的趨勢,而且受害婦女包括長者、外傭、少數族裔、性工作者及殘疾人士等,令其於社會上更為弱勢,實有需要於立法會開設婦女暴力專責小組跟進,讓這些邊緣及弱勢社群得以發聲,長遠完善社會政策。

  2.  就「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提出建議:聯席對法律改革委員會以尊重性自主權及保護原則作為是次性罪行的改革原則表示歡迎,如法改會接納以下四點,將會更符合法改會的原則及令婦女得到更適切的保障。

    • 合併「強姦」為「插入式性侵犯」;

    • 以「插入式性侵犯」取代「強姦」一詞;

    • 於「同意」定義下加入條文,列明「非法禁錮」、「藉著威脅及恐嚇」及「藉著武力」是不可給予同意;

    • 讓受害人在錄影會面、視像、屏風保護下作供

  3. 醫院應設性暴力危機中心,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一站式」服務:受害者面對性侵犯已是極大的身心創傷,但在傳統割裂的服務模式下,還要短時間內向不同警區的警察、法醫、社工等重覆講述痛苦經歷達八次之多,對受害人是二度創傷。於醫院設立性暴力危機中心,將不同部門要做的工作集中在一個地方進行減少受害人重複講述其痛苦經歷的次數及避免四出奔走。但現時位於聯合醫院的性暴力危機中心可能受醫院重建影響,至今仍然未知去留。

  4. 要求政府向提供性暴力支援服務的團體增撥資源:現時有不少團體均會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支援及協助,例如法律諮詢熱線、個案輔導、陪同報案等,令不少不敢報案的受害者在認識法例及鼓勵下勇於站出來。但不少團體均未能取得政府的援助,特別是協助性工作者、外傭等弱勢社群,令獲得協助的受害人有限,仍有絕大部份的受害人因家人及社會壓力而不敢舉報罪行。

第二期調查結果將於3月公佈

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調查2013的問卷調查會於本星期開始第二輪的問題收集,為了讓調查更全面反映香港婦女現況,聯席會增設英文版及陸續邀請外傭、少數族裔、性工作者及女同志等不同身份婦女填寫問卷。此外,第二期調查更會加入質性研究部份,訪問曾遭受家暴、性侵犯及性騷擾的受害人,令調查更全面。

查詢請與林依玲(2392-2569)或許佩琳(2720-0891)聯絡,謝謝。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簡介:
為了改善香港婦女的處境,婦女團體在80年代已經就著不同的婦女議題而組合連線,引起社會對婦女及性別議題的關注,推動政策倡議和公眾教育的工作。具體包括爭取修訂「新界土地(豁免)條例草案」(1992-93),爭取「全民退休保障」(1993-94)、關注婦女就業權利(1994-95)、女選民培育(1995, 2012)、參與世界婦女大會(1995)、爭取成立婦女事務委員會(1995-96)、制定《婦女政綱》(2012)等。至今聯結十多個婦女團體,倡議改善婦女地位、實踐性別公義。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成員團體︰
F-UNION、青鳥、香港女障協進會、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新婦女協進會、香港婦女勞工協會、香港職工會聯盟婦女事務委員會、群福婦女權益會、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同根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