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68期

 

小資訊

  • 聚焦於傷害帶來的影響和修補破裂的人際關係。透過提供平台讓加害者與受害人進行溝通對話,一方面讓受害人重掌自主,向加害者表達想說的話;另一方面,亦讓加害者了解到自己所造成的傷害,並且承認責任,與受害人共同討論彌補方案。會談結果呈開放性,可能是一句道歉、賠償或社會工作。雙方亦不必達成共識,受害人可以不接受加害人的道歉及其他彌補建議。

  • 概念源自於「敍事實踐」(Narrative Practice),提倡透過受害人敍述其生命故事,尋找亮點和理出意義,以尋求新的詮釋和可能性。設立平台讓受害人向社區成員敍述其的經歷,過程中社區成員給予事主肯定和支持,既可以為事主帶來癒療的效果,亦有助事主取回一定的公道。

  • 強調透過刑罰來懲治犯罪者,以對應其犯罪行為所產生的罪責,體現於傳統刑事司法系統。

  • 在風雨蘭個案回溯研究(2000 - 2018)的數字中,平均每八位選擇報警的性侵受害人,僅有一位成功透過司法程序將被告定罪,卻有七個個案被制度拒諸門外,成為流失個案。

    「個案流失」的問題,泛指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開始至到法庭將被告定罪的整個過程期間,從司法系統中「流失」的個案數字。個案流失的問題並不罕見,但與性罪行相關的案件尤其嚴重且普及。流失的原因亦有很多,包括執法人員接案手法不當,致使事主放棄追究、司法程序冗長,事主難抵壓力而退出審訊、舉證門檻過高,司法機關交付法庭審理的案件甚少等等。


反擊專題

公義:司法以外的想像

她的手機備忘錄裏藏有一段長長的文字。

本來只是壓抑時記錄混亂思緒的碎語,幾年來想起一些就寫一寫、感受來潮時又寫一寫,她花了很長時間和心力才讓隻言片語變得完整。

她把文字複製到社交媒體上,手指移到發佈鍵上,但又忍不住刪掉,又貼上,又再刪掉。持續了數星期。她掙扎著該不該把心底最害怕讓人知道的秘密說出來。她想像身份曝光所帶來的恐懼,不被理解、被質疑的痛苦。惡言襲來會難以承受,但她更無法忍受這樣逐點腐蝕、撕碎、墮入漩渦的日子。

她不是想懲罰侵犯者,也沒有心力面對更繁複的程序和審問,而只想有人能夠肯定她 —「你沒有錯,你的痛苦、回憶是真實的。」

可惜,現實常聽到的卻是「你為甚麼不早說?」、「你為甚麼不報警? 」、「你有證據嗎?」......每當倖存者披露過去的性暴力經歷,總有人無法先同理感受,反而如此的連番質疑。或許只是大眾第一時間的疑惑,聽在倖存者耳裏卻是更錐心的匕首。

當社會討論「公義」時,主流大眾多預設司法制度就是公義的「唯一」選項,將焦點集中在於法律框架之內去閱讀與分析受害人的痛苦。然而,這種思維模式可能會導致我們忽視性暴力倖存者的實際需求,並忽略對司法制度的局限性進行審視,同時也會忘記還有其他的公義實現方式存在於司法制度之外。

司法制度的限制

2018年呂麗瑤案中,被控告非禮的前教練最後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結案時亦指出:「法庭的裁決或者不一定是事實的反映」。

「裁判官表示事主證供存有合理疑點,故裁定前教練非禮罪名不成立。裁判官並稱,法庭的裁決或者不一定是事實的反映,不論裁決是否如事主所願,她勇敢和無私挺身舉報,無懼社會壓力重提舊事,行為『極之值得讚揚』。」(《明報》 2018.11.17)

「強姦」、「猥褻侵犯」(俗稱非禮)屬刑事罪行,但此類性暴力事件多難以提供「充分證據」肯定侵犯者有罪,以達到「毫無合理疑點」,否則就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法庭判定為控罪不成立。刑事罪行舉證門檻高,甚或警方會於調查階段就因證據不足停止調查、不起訴,遑論定罪,如裁判官所言「未必反映性暴力事實」。

此外,香港的性罪行條例仍有漏洞亦為人詬病。現時「強姦」罪行的定義只包括「陽具插入陰道」,不涵蓋口交、肛交、物件插入陰道等其他插入式性侵,亦只有女性才會成為強姦的受害人。而在審理強姦案時,被告的主觀「誤會」更可能凌駕當事人的意願及自主權。法官給予陪審員的指引指明:「如果被告人真的或可能真的相信受害人同意性交,但其實是他誤會了,你們必須判他無罪。」定罪與否取決於被告的理解,而非當事人真正的意願,變相本末倒置。

司法制度亦經常為受害人帶來二次傷害。現行司法制度並不以倖存者的需要為本,倖存者只是協助控方起訴被告的「證人」、角色被動,有倖存者多次查詢案件進展但不獲理會,亦有倖存者上庭前數天方被突然告知要上庭,覺得自己猶如被當成一件證物對待、不被尊重。

整個司法程序中,受害人要重覆向警員、法醫、律師、法官等人一次又一次覆述被傷害的經歷、個人生活等私隱,更要承受上庭再面對侵犯者、當眾被盤問性暴力經歷細節的巨大壓力。如果詢問者缺乏敏感度,有機會說出對受害者極具傷害性的說話。曾有受害者報案後,有警員追問其性經驗以塑造「濫交」形象,更有警員反問:「你根本不記得(事發經過),做乜屈人?」、「為甚麼那麼容易讓他脫衣服?」、「你肯定對方是強姦你?」

根據《風雨蘭個案回溯報告2000-2018》,就風雨蘭處理的3,600多宗個案中,約有一半(1,818)的受害人報警求助,但逾千個案在報案後流失,只有6%(221)的個案於第一次法庭判決後,侵犯者罪名成立。(圖1)大眾若以一紙判決為依據,斷言未有報案、上庭,其侵犯者罪名不成立的受害者就「不是」受害者,指責他們「誣告」、 「說謊」。但難道這221人以外的倖存者的傷痛全部都是虛假的,他們經歷的痛苦全部都是幻象?

拓闊對公義的想像

一直以來,大眾對公義的想像只以狹隘的「懲罰侵犯者」思維看待性暴力,限制於司法制度之內。有倖存者在壓力之下走過司法程序,法庭判決侵犯者罪名成立,但依舊未能釋懷。當不公義之事發生,我們第一時間關心侵犯者的後果、要將惡人「繩之於法」,而忽略了當事人及其周圍社區所受的傷,以至如何復原。但公義不是應該以倖存者為本,先關心和聆聽倖存者的需要嗎?

有倖存者只想報案能令侵犯可於當刻停止,而不介懷於調查或檢控的結果;

有倖存者想要修補與親人的關係,不想被怨懟控訴自己的「家人」;

有倖存者想要侵犯者一句真誠的道歉;

有倖存者想要侵犯者承諾不再侵犯其他人;

有倖存者想要的與侵犯者無關,而是希望把重心放回自己身上,能夠與傷痛共存、好好過生活;

有倖存者想有一天能在別人談論相關議題時,也可以平和地搭話,甚至講出自己的性暴力經歷;

有倖存者透過倡議政策改革,保障其他受害者的權益,改變現狀;

有倖存者想打破性暴力迷思,令社會不再出現指責受害人的聲音......

無論是渴望被如何對待、渴望得到平靜、渴望改變現況,每一位倖存者都有其獨特的思考及需要,有其自己對公義的想像,僅以司法制度也未必能滿足以上他們想要的「公道」。這些都令我們反思何謂公義,希望拓闊大眾對公義的想像。

風雨蘭嘗試以敘事實踐方式,透過舉辦「交換故事空間」、「真人圖書館」和敘事實踐小組等等,讓倖存者因他人的迴響產生共鳴而感到釋懷和更有力量,一同尋找「敘事公義」。(延伸閱讀:感言 . 敢言-交換故事空間)

而「修復式正義」亦是其中一個修復傷害與關係實踐方法,透過提供平台讓倖存者與侵犯者會談,讓受害人有機會向侵犯者直述其所經歷的傷害與感受,詢問侵犯者事件真相,而侵犯者在承認自己的加害行為的前題下,亦有機會回應受害人的提問及講述自己的反思。

司法制度的制肘令我們反思公義的本質,但「敘事公義」、「修復式正義」等形式並非只為替代或彌補司法公義,而是讓我們有機會展開在「應報式正義」之外的討論,回歸公義的根本-以性暴力倖存者的需要為本,因應每個人的獨特和複雜需要,公義的形式本應多元,且可以並存。


感言 ∙ 敢言

「交換故事空間」- 實踐「敘事公義」的可能

一位母親知道女兒被親人性侵後,深受打擊,偷偷翻查侵犯者的東西,希望找出有力的證據來指責侵犯者。

一位倖存者和侵犯者的共同朋友,面對著無法判別「真相(Fact)」的恐懼,結果離他們而去。

一位聽到倖存者故事的人,既覺得是所謂的「一面之詞」無法作出判斷,但心裡也想幫助倖存者,於是感到忐忑不安。

我們也曾接觸過倖存者即使身受其害,心裡難受至極,也擺脫不了自我批判的煎熬,於是不斷迫自己搜集更多證據。常常有人嘴裡說關心倖存者,但卻有意或無意中把倖存者當成證物般審視。旁人的話語和擔憂亦或多或少反映了現存司法公義論述的影響。受著社會主流對司法公義的單一論述壓制,不論是受害人、支持者、朋友、家屬,以至是社會大眾都缺乏選擇,令應對性暴力事件變得困難且無所適從。

我們發現性暴力倖存者在復原過程中,追求公義和心理療癒息息相關。然而,現時社會對「公義」的想像和實踐通常局限於司法途徑和如何懲罰侵犯者,不但阻礙了倖存者尋求公義,也會限制其他人如何回應和思考性暴力事件。儘管我們對司法程序對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的關注增加,但是受到多年來社會的單一想像薰陶,看待性暴力事件時都難以擺脫「查案」和「審判」的思維。

這些思考和觀察驅使我們探索「另類公義 (Alternative Justice)」的可能性和重要性。近年,我們定期舉行「交換故事空間」,建立平台,讓倖存者互相支持和陪伴,聆聽彼此的真實心聲並分享心路歷程,一同成為有追求、有掙扎、有選擇的人。事發後有人想「搜集證據」,看待搜證的角度不再是理所當然的責任,而是反映他們想追求的其他目標;有人想讓遭到淡化的同性性暴力創傷被看見;有人儘管經歷親人性侵,也會重視其他家人的健康,而選擇沉默地遠離家庭。倖存者沒有分享成功見證的包袱,而是說出自己所想,其敘說框架不受特定的故事主導,能避免聲音遭到忽略和歪曲。他們能重拾敘事的權利,從中經驗自主,建立自己的身份。

「交換故事空間」的參與者有不少回應,以下是部份他們願意公開的回應內容:

「去除了倖存者背負的性暴力隔膜,我更加知道『倖存者』也是人,而非只是Victim。」

「好多時面對性暴力都並非只是problem-solution,而是與自己的同行和如何接納自己。」

「開始不認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有問題。」

「原來可以將性暴力同人生其他困難睇齊。」

「我感到很安全,很放心地說出有關性暴力的事。」

「交換故事空間」以敘事實踐 (Narrative Practice) 中的「社員見證」(Outsider Witness)形式進行,也是實踐敘事公義(Narrative Justice)的過程。敘事公義強調以生活經驗建構「公義的想像」,共同探討實踐的可能性,讓個人、群體和社會都能尋求公義。聆聽者不是被動接收者,聆聽時需要察覺自身的觸動、共鳴和深刻之處,並以連繫他人的態度來回應別人的故事。透過敘述與開放的對話態度,參與敘事的倖存者可從群體裡討回公道,得到肯定。

文:風雨蘭輔導員 曾秋娜


感言 ∙ 敢言

《平靜未竟》策展後記

480.0 性別✕藝術空間舉辦新展覽《平靜未竟》,展覽邀請四組藝術家與性暴力倖存者對話,由倖存者從自身角度敍述他們的需要,藝術家再以創作回應倖存者的感受,藉此探討在制度以外回應倖存者的需要、追求公義的方向。

展覽以「平靜」而非「公義」命名,是因為負責策展的我們亦對「公義」的多元有著不同的討論。究竟在倖存者眼中,甚麼是「公義」?「公義」於倖存者而言是否最逼切的需要?不同階段的倖存者對「公義」的理解會否不同?

後來我們發現,倖存者的需要,未必是大眾所想像的「公義」一詞能簡單概括的。

展覽前期的工作,是倖存者與藝術家的對話,這個過程亦是我們嘗試實踐敍事公義的一個的部分。每一次的參與,當我聆聽倖存者的心路歷程時,不少倖存者都不約而同提到,相比起遙遠而沉重的「公義」,他們更逼切要解決的,是希望性暴力停止、想盡辦法在陰霾和恐懼中「生存」下去。他們最關注的不是要侵犯者付出代價,而是專注在自己身上,安定自己的身心。倖存者也讓我看到,不同階段的倖存者對公義的理解和想像會隨事態和自己的狀態有所變化。有人或許只想專注在自己的情緒健康上;有人憑藉分享自己的經歷賦予他人力量,自己亦從而感到更有力量;有人想再繼續前進,推動體制改變,拆解社會對性暴力的迷思。

達致平靜、思索自己在乎的公道究竟是甚麼的路反覆而漫長,甚至可能沒有終點,有時泥足深陷,有時明明已經走在康莊大道上看似回復正常,但又控制不住回憶閃過而情緒波動。在倖存者真摰分享心路歷程的同時,我似乎亦感受到著他們無法控制地自我指責和質疑的煎熬、痛苦縈繞心間無從傾訴的沉重、身邊或面對網上充斥二次傷害言論的疲憊。單單是嘗試扮演成「正常人」,繼續如常上班、作息、社交、生活,已經用盡他們的力氣。聽着倖存者為自己作的努力,即管難以啟齒但仍嘗試一次又一次疏理自己的思緒,閱讀學習、尋找能夠描述自己的語言、被質疑時仍堅持下去......我實在佩服他們的力量,亦感受到他們的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儘管不知道何時方能達到終點,儘管舉步維艱,但他們清楚知道自己的需要和目標,相信自己有力量亦願意前行。

大眾只關注司法公義,但我們從倖存者的故事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他們在制度以外能夠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平靜,他們有方法追求屬於自己的公義。誰說先關顧自己的需要不是公義的一種?為甚麼要把懲惡揚善的重擔放在千瘡百孔的受害者身上?

感激勇敢的你們,真誠地分享自己的故事,帶出值得公眾一同思考和交流的問題。

文:《平靜未竟》策展團隊成員朱琳琳


感言 ∙ 敢言

幸存者*講座後感想 — 「與性暴力倖存者同行-性別公義」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早上暴雨過後,接著是平靜的傍晚。踏入九龍佑寧堂,恰到好處的氣溫及濕度讓我從外面的潮濕悶熱鬆一口氣。如往常颱風季節的悶熱天,對我卻是意義深重的一天,因為可以在當天「與性暴力倖存者同行-性別公義」的講座中分享我的性暴力經歷及對公義的詮釋。

在二零一七年,我現場參與作家威廉.楊格(William Paul Young)於香港舉辦的分享會,當時夢想有天能夠像他一樣從性暴力的心靈創傷中復原,並且用愛心與人分享經歷,也不需要再以「做錯事」般的心態獨自苦苦守著這些秘密。當時渴望透過與人分享當中的傷痛、苦難及孤獨,與其他有類似經歷人士同行。從沒想到當時的想法和盼望可以於是此講座成真。衷心感謝風雨蘭及九龍佑寧堂讓我實現這夢想。

正如在講座中提到,性暴力事件並非只涉及性目的,因為加害者與受害人大多數是認識的,所以當中的原因和應對方式都是複雜的。因此這個講座的體會和得著也滿足了我不同層面的需要。第一方面是從三十多年的自我批判得到心靈釋放及卸下代罪的包袱。批判的聲音來自各方面,包括家人、治療師、社工、心理輔導員、牧師及社會文化,長年累積的經驗一次又一次地加強這把自我批判的聲音,慢慢地內化成為習慣後,讓我更不敢向別人透露相關事情,因為難以相信有人真正信任及接納自己,唯有當秘密守著,但連帶的影響是慢慢衍生罪疚感及羞恥感,變成囚禁心靈的牢籠。而這次講座的經驗好像是一條鑰匙,將這囚禁心靈已久的牢籠打開。此外,當初我答應於此講座作分享後,就選取分享內容,內心有極大掙扎。因為風雨蘭給予足夠空間讓我決定分享的內容,經𧫴慎考慮後,我仍然決定分享有關親人曾對我作出非禮行為,而親人之間發生的性暴力事件所帶來的極大痛苦,正是造成創傷的核心,當中的掙扎是很值得分享的。但考慮到如果家人知道我將事件公開後,有可能對此極為憤怒和大家關係可能決裂,甚至影響他們聲譽。當我想到這一點便察覺自己是為家人守著秘密,而非為自己守著,多年來背負着他們的擔子。最後終於在講座說出與親人發生的性暴力事件,並感受到與會者對我的接納及鼓勵,更明白不用為加害者的過錯和事件的後果承擔責任,擺脫了代罪的包袱。

第二方面是從囚禁心靈的牢籠釋放及卸下代罪包袱後,可以更肯定自己的長處和減少將缺失放大,建立自信。曾姑娘(風雨蘭輔導員)說看完我為此講座預備的初稿後很感動,他看見我在思考對加害者原諒與否的同時更看到我的胸襟。活動後我回想起與會者專注的聆聽、踴躍提問,與及其後閱讀他們填寫問卷內容的鼓勵及肯定字句,我才體會到曾姑娘對我上述的肯定。即使面對加害者對自己作出傷害及在復原過程被誤解為不肯原諒及不放過對方,我仍然存著一顆熱心希望感化他們回轉,不要再繼續犯錯。

以上的得著讓我對公義有更深體會,追尋公義的過程中有機會讓我將信念實踐。由誠實面對自己的感受、想法及信念開始,這正是曾姑娘與我進行輔導的方向,讓自己避免陷入別人的批判當中,找回內心的聲音,當越接觸到真實的自己,便能夠分辨那些部份是自己的聲音,那些部分只是別人對自己的想像及期望,不再背負代罪者的身份,公義並非遙不可及。

*是幸福的「幸」,而非僥倖;寓意曾遭遇性侵的人,但並不是「僥倖生還」的一群,而是能活出璀璨色彩人生的「幸存者」。

文:幸存者Kay


 
《反擊》ACSVAW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