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爭得屏風納指引 過來人盼不要倒退
「唔好望佢!」Miu坐在性侵案的證人台,腦海不斷重複這句話。那時候屏風措施未普及,她面對前方被告的目光,只好低頭作供,以免情緒崩潰。其後她加入風雨蘭小組,爭取性罪行受害人使用屏風,迎來司法機構頒布《實務指示》。她原以為社會逐漸理解受害人困境,沒想到屏風措施遭質疑,過往努力好像徒勞無功。她期望召集有相同經歷的人一起爭取,「不要令件事倒退」。
憶沒屏風拒上庭 被告改判較輕罪
Miu於2009年報案後,曾問警員作供時可否安排屏風,被警員拒絕。當年性罪行事主用屏風未納入《實務指示》,在庭上被告和公眾均可看見Miu。她說被告視線是最大負擔,上庭前一日曾收到被告致電祝生日快樂,警員說不構成恐嚇證人,她感覺受壓力。
對Miu來說,在眾目睽睽下講述性侵細節,如同「無著衫畀所有人睇」,要花光力氣始完成3日作供。及後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她再次要求用屏風不果,故拒絕上庭,被告最終改判較輕罪名。這番曲折令她體會到,事主欠缺屏風保障容易牽動情緒,未必願意作供和追回公道。
為爭取設屏風,Miu和六七名過來人組成風雨蘭「幸存者權益關注小組」,向檢控官、司法人員和立法會議員等分享經歷。她留意到部分法律專業人士首次聽到證人心聲,始知道屏風如何重要,促成當局頒布《實務指示》。
盼召集同路人續爭屏風保障
時至今日,小組已暫停運作,Miu沒想過近期有事主要和被告對視,只覺一切倒退,「我們爭取的事,好像突然消失」。她仍記得,當初花了一年時間和輔導員準備上庭的心情,若法庭臨時更改屏風安排,相信會動搖證人情緒,「如果那個是我,一定狂喊」。
Miu今次露面受訪,除了想外界知道屏風的重要,亦希望召集有相同經歷的人加入屏風倡議工作,「一個人都幾孤單,可不可以大家團結一起,又做少少事情呢?」
風雨蘭資深倡議主任簡敏棋表示,性罪行事主使用屏風安排不一,「對受害人來說,我不知道究竟制度點樣回應我的案件」,情况並不理想。現時風雨蘭近半求助者會報警,她擔心有人害怕上庭要面對涉嫌性侵者,會在報案或司法程序中卻步;惟她強調,除了零星案件,目前不少法官願意考慮事主處境,妥善運用酌情權,反映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