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暴力婦女四成無求助

明報教育版

遭性暴力婦女四成無求助

平等機會婦女聯席2022年3月7日公布本港婦女遭遇性暴力及親密關係暴力的研究。聯席2021年5至12月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1044名15至64歲女性,有37.5%表示曾經歷性暴力,最常經歷的為言語性暴力(見表1),有16.3%受訪者表示最嚴重曾遇到插入式性侵犯,施暴者近七成為事主認識的人。調查中另有26.4%受訪者曾經歷親密伴侶暴力,常見行為亦包括性暴力(見表2)等,逾六成施虐者為前任伴侶,一成多為現任配偶。

求助方面,約四成遭受性暴力的事主沒求助,有報警的只有5.21%;遭遇親密伴侶暴力的求助率更低,近半沒有求助,原因包括感羞辱,約一成被親密伴侶暴力對待的受訪者稱擔心求助影響關係或令伴侶對自己不利,另有8%怕會影響施虐者。

負責研究的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表示,研究結果與聯席在2013年的類似研究相若,反映本港女性遭受性暴力及親密伴侶暴力情况未有改善,而近年發布「移花接木」私密影像行為在年輕人及學生群體中非常普遍,學校應加強教育。

◆知識增益

兒童遭性侵 平均隔12.8年求助

支援性暴力受害人的團體「風雨蘭」2021年首三季收到320宗性侵求助,逾三成事主未成年;兒童性侵受害人平均相隔12.8年才求助,較成年人長10倍。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僅三成兒童性侵受害人報警,反映警方有關兒童性侵案件的數字僅屬冰山一角。王秀容說在新冠疫情下,因家居隔離及減少社交接觸,不少性侵受害人與性侵者同住一室,孤立感及精神壓力增加,故疫下求助人數增。風雨蘭資深研究主任邱志衡表示,一般性侵個案只有五成報警,而兒童性侵個案更只有三成報警,因為受害人求助時往往已事隔多年,沒有證據,且因為涉及家人,憂報警會傷害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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