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蓮的故事
被從小認識的朋友性侵犯,初時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最後由母親帶我到警署報案,在初步落口供的過程中,母親聽著我講述被性侵犯的事件,看見她淚流滿面,我知道她一定是很傷心的,而我亦感到難於在母親面前將整件事的細節說出來,後來經醫院介紹風雨蘭的服務,由風雨蘭的輔導員陪同我面對報警程序,無論是我自己還是母親,心裡也感到鬆了一口氣。
風雨蘭的輔導員一直陪同我面對整件事,到最後終於可以進入司法程序,上法庭指證侵犯我的人。因為未成年的關係,所以我被安排以視像系統作供。由於不想家人知道我被性侵犯的細節,故此我要求他們不要往法庭聽審,雖然母親很想出席以表示支持,但她亦明白自己未必能接受審訊的過程,所以我們一早共識由風雨蘭的輔導員陪同我上法庭作供。
由報案至上法庭差不多有半年時間,期間輔導員都協助我處理性侵犯事件帶來的情緒問題,我們之間亦建立了信任的關係,對於由她陪伴我上法庭,實在能令我安心一點。可是到最後我被知會不能由輔導員陪同上庭,原因竟然是擔心辯方律師質疑有人教我作供!真的很可笑,我已經16歲,知道在庭上一定要說出真相,我要求輔導員陪同只是情緒及心理上的需要,根本不是要人教我說些什麼。如果他們真的擔心我這麼容易被人誤導,破壞了他們眼中的「證物」,倒不如由報案一刻便困著我,不讓我跟任何人接觸吧!
作為一名被性侵犯的受害人,我真的很需要由信任的人陪同上庭,在我多番請求下,警方終於「格外開恩」地批准我的輔導員陪伴我由家出發至法庭,但進入證人室後便要離開。雖然警方安排了另一名女士陪伴我,但我根本不認識她,她的陪同對我毫無作用。我不是證物,不是「求其」找個人陪著我便可!在輔導員離開後,我實實在在的感受到只剩下自己一人面對整件事,可笑是連午膳時間想打個電話給輔導員找點情緒支援也被阻止。上庭期間不許我和輔導員接觸,但那個侵犯我的人卻可跟他的律師說話,這真不知道是什麼道理!或許他是人,我不是,我只是證物!
(按當事人意願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