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蘭 就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進行第三次審議 遞交之意見書

自1996年起,香港正式引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下稱《公約》),成為香港政府在保障婦女益權的倡議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最近,政府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進行第三次審議,並且發表了相關的審議報告。就是次報告的內容,政府提及過往在不同範疇、不同議題上的政策推廣和措施實踐,包括改善貧窮問題、應對人口老化、支援少數族裔、及關注兒童權益等等。但在眾多的人權及民生議題上,對於有關女性性暴力的問題,在整份報告中,政府卻竟隻字不提,嚴重漠視女性的實際需要,同時亦反映政府在處理本港性暴力問題上表現拙劣。回望1996年引入的《公約》,政府實在責無旁貸。

 

作為本港首間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一直致力向遭受性暴力對待的女性提供各種支援服務。自2000年成立至今,風雨蘭共處理逾16,000宗求助個案,協助當事人跨過不愉快的經歷及爭取合理權益。在今年的三八婦女節,本會更發佈了《風雨蘭求助個案回溯研究報告2000-2018》,研究分析了3,611宗有深入跟進的性暴力求助個案,為性暴力問題在港的狀況提供詳盡的參考數據,並且探討更有效打擊性暴力的建議措施。

 

是次研究結果發現,3,611位向風雨蘭求助的受害女性來自不同的社會背景,橫跨不同年齡組別、學歷程度、以至居港身份,反映所有女性均受性暴力的威脅,而非單一群組或背景的女性面對的危機。針對受害人的遇害經驗,涉及強姦的個案最多,佔整體個案的64%,其次為非禮,佔30%。性騷擾的個案最少,僅佔所有個案的6%。但整體而言,風雨蘭接獲的各種性暴力個案均呈現上升趨勢,反映性暴力的問題持續嚴重。就現行有關打擊性暴力的政策,政府必須作出適度的調整以回應不同婦女身處的窘況。

 

儘管個案中的事主承受著不同程度的傷害與創傷,是次研究卻發現,選擇即時對外求援及願意循司法途徑尋求公義的受害女性僅屬少數。以個案發生至風雨蘭接獲個案之間相差的日數作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1389日 (約3.8年) 始向風雨蘭求助,而其中最嚴重的個案延遲時間更達58年之久。另一方面,3,611位受害女性當中,僅有半數人最終決定報警求助。更甚,逾1成人在報警後選擇自行放棄追究。而經過首次審訊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僅221宗,平均每8宗報警個案只有1宗得以成功定罪。這些數字不單反映受害人遇害後陷入孤立困境,基於不同的社會因素而延緩求助,同時亦指出現行的司法制度未能處理受害人的實際需要,公義未能彰顯。

 

針對上述情況,兒童及青少女可能處於更弱勢和更邊緣的位置。是次研究發現,遭遇性暴力對待的兒童及青少女 (遇事時未滿16歲) 在延緩求助的問題上尤為嚴重,受害人平均延遲4814日 (約13.2年) 始向風雨蘭求助。另一方面,當中僅有3成兒童及青少女受害人最終選擇循司法途徑申訴。此外,是次研究又發現,在涉及兒童及青少女受害人的個案當中,侵犯者多為受害人的家人或親屬,有不少侵犯者更加與受害人同住。面對性暴力問題,這些因素均會直接/間接限制受害人的即時反應及求助意向,兒童及青少女的嚴峻境況實在令人關注。

 

性暴力是全球迫切的公共衛生及人權議題。來到香港,情況亦不例外。今天,性暴力 (尤其針對女性受害人) 在本港仍然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而根據本會的研究報告,受害人遲報 (Delayed Reporting) 和漏報 (Underreporting) 的情況極為嚴重,當中又以兒童及青少女受害人的狀況為最。為了加強打擊任何形式性暴力和制定更合適的支援服務,本會促成政府盡快檢視現行的性暴力防治政策和相關的配套服務,並且考量受害人的需要而作出適度的改善。

 

就是次人權狀況普遍定期審議的會議上,本會現提出以下訴求及改善建議,並促請政府盡快落實執行,確保遭受暴力的女性得到全面的支援。

 

  1. 在公立醫院內設置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為受害人提供整全的支援服務,包括即時的醫療支援、法醫檢查、情緒輔導以及進行報警等程序。鑑於受害人的需要,政府必須在港島、九龍、新界區的公營醫院內各設置一間危機支援中心,為受害人提供24小時一站式支援服務。

  2. 改善警方接案程序,在警隊內增設專責處理性暴力個案的團隊及人員,並且為相關警務人員提供定期的個案處理訓練,以及檢視現行的報案程序與相關指引,以致更有效地協助受害人進入司法系統尋求公義。

  3. 改革現行的性罪行法例。緊隨社會發展,若干現行的性罪行相關法例經已不合時宜,必須盡快作出修訂或增刪。與此同時,檢視及改善對性暴力受害人在審訊時的保護措施,以達至更全面保障受害人的權益。

  4. 推廣性別平等及預防性侵的相關教育,尤其在中、小學,應將性別教育加入到相關的課程當中,成為必修科目。同時,課程內容應包納更廣泛的議題,包括如何建立健康的伴侶關係、如何理解關係上的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