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67期

 
 

反擊專題

談性缺策?- 淺談香港及其他地方的性教育政策

特區政府在2022年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到「青年興,則香港興」,強調青年是香港的未來,未來要繼續做好青年工作,並列出一系列的教育及青年發展政策措施。政府能否做到「青年興」,仍有待時間驗證,但在芸芸措施之中,性教育政策又再一次缺席於政府的規劃之內,兒童及青少年的性健康、性別平等意識、以及對性暴力的認識等深切影響青年成長及發展的議題,似乎未獲政府關注。

近年有不少機構、團體先後進行研究探討兒童及青少年的性健康問題以及學校推行性教育的現況等,結果不約而同地指向現行的性教育政策難以回應兒童及青少年的成長與發展需要。為了更全面了解本港性教育的發展,本文特意找來新加坡及台灣的性教育政策與香港作簡單對比,既探討政策發展現況,同時謀求具體的改善方向。

香港:積極不干預的性教育政策

根據教育局過去發佈的文件,自回歸後,政府以以下三個主要部份推行性教育:1)制訂性教育教學指引,鼓勵學校在校內進行性教育;2)與不同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合作舉辦講座及工作坊,例如衛生署的青少年健康服務計劃;3)為任教或有意任教性教育的老師提供若干培訓課程,加強老師的性教育知識水平及教學技巧,並且提供教材資源,供學校及老師使用。除了上述,亦有為家長提供支援等等。

儘管政府制定了政策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廣性教育,但卻未能奏效。以作為政策骨幹的教學指引為例,政府1997年推出之《學校性教育指引》涵蓋教學理念、學習內容、課時分配、教學辦法、以至成效評核工具,為學校及老師提供了一套系統性的指導建議。但可惜的是,自推出指引之後,政府一直未有作出任何更新或修訂,更在2018年的時候將該指引從教育局網站下架。在未有任何新指引的情況下,政府在2021年推出了《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並表示「性教育」是價值觀教育的其中一個元素。受限於課程的設計及規劃,該指引中針對性教育的內容寥寥可數,加上不設建議學習時數,落實性教育的效果成疑。

此外,值得留意的是,政府一直提倡以融入教學的方式將性教育滲入到中小學的主要學習科目中教授,同時秉持「校本」的策略鼓勵學校落實性教育,由學校自行規劃和推行適合的課程。由此,不論是過去的《學校性教育指引》或近年的《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所有文件均屬於參考性質,教不教、教甚麼、如何教,一切由學校自行決定。與此同時,負責教授性教育的老師,在執教資格上亦沒有任何規定,是否需要接受職前或在職培訓、受訓時數多寡、程度深淺,一一由學校自決。至此,香港性教育政策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標準體系,情況猶如無人統籌、無人監督、亦無人跟進,具體措施可謂似有還無。

新加坡:強制性的守貞教育

相較於香港,新加坡則有明文規定,所有學校都需要為適齡的學童提供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性教育課程。有關的政策措施由2000年起開始實施,教育部亦會定期檢視課程內容及教材,並作出修訂。以婚前守貞教育及傳統家庭價值為核心理念,新加坡政府推廣性教育的方法包括:1)將性教育融入一般正規課程,例如生物科;2)透過「品格與公民教育科」(每星期最少一小時課時)教導學生與性教育相關的課程內容,同時亦是最主要的教育渠道;3)級任老師輔導課,內容主要圍繞社交及情緒教育,對象為初小學生;4)外部項目計劃,學校自行邀請校外機構進行性教育。

截至2022年之前,在「品格與公民教育科」的框架下,新加坡的中小學校一般透過兩套由教育部設計的課程計劃來為學生提供性教育,分別為「成長歲月」(Growing Years)和「eTeens」(Empowered Teens)。兩套課程計劃針對不同年級的學生分別訂定學習目標,並各自設有學習時數、課程框架等等。「成長歲月」的教學對象為小五至初級學院/高級中學學生,並根據學生在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而編排不同程度、面向的性教育內容(包括青春期的變化、家庭關係及價值、約會及感情關係、與性相關的社會文化及法律等),每個學年設有最低要求的學習時數,由1小時至4小時不等;「eTeens」則為中學三年級及初級學院/高級中學一年級學生而設,教學內容主要圍繞性病、愛滋病傳播、守貞的重要性等。最常見的教學模式為講座,規定的學習時數為1小時至2小時不等。

除了在課程內容及編排上有明確規定外,新加坡教育部對師資亦有嚴格的要求。不論是「成長歲月」或「eTeens」計劃,都需要由指定人員負責執教。這些指定人員,要不接受過教育部培訓,並且與教育部理念一致的教職人員,便是由教育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委派的專業人士。儘管有些學校會選擇邀請一些校外、非官方機構為學生提供性教育課程,這些教學人員亦需事先獲取教育部的認可,而課程內容亦需要與教育部的指引及理念一致。另一方面,考慮當地社會的多元文化宗教背景,政府容許家長有權拒絕讓其子女參與一切與性教育相關的學校課程,與此同時,由宗教團體籌辦的私立學校亦享有一定的彈性去設計適合自己學校的性教育課程,唯不得違反教育部的若干規定。

從數字上看,新加坡的強制性教育政策看似有助處理青少年的性健康問題。官方數據顯示,10歲至19歲的青少年性病感染率一度呈下降趨勢,而青少女未婚懷孕的個案亦錄得下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如此,相關政策一直惹來不少非議,尤其針對教育部對守貞觀念的推崇。有評論指教師經常誇大婚前性行為的負面影響,恫嚇青少年以達到婚前守貞的目的,卻進一步污名化有性健康問題的人士,導致青少年在遇事時更難開口求助;亦有評論指守貞教育強化傳統異性戀家庭及婚姻價值,致使在非傳統家庭長大的兒童及青少年越發感到被邊緣化,剝奪了他們在校園內健康成長的機會,更加深社會對不同性傾向、性別表達人士的歧視等等。

台灣:步向性別平等教育

與新加坡及香港的發展情況相若,當代台灣的性教育政策也是在九十年代後期逐漸成型。隨著當地政府在1998年推出教育改革,並將「兩性教育」寫入新頒布的課程綱要之中,要求學校將相關議題融入到主要學習科目,象徵著兩性教育及性教育等相關內容正式進入正規課程。及後,政府在2004年推出《性別平等教育法》(下稱《性平法》),教育部在翌年將課綱中的「兩性教育」字眼改為「性別平等教育」,以彰顯多元性別的理念。

根據《性平法》及其《施行細則》,為達至性別平等、消除歧視、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等目的,各級學校都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措施指引,例如在校內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負責統籌及協調學校各單位之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劃等任務。針對課程、教材及教學方面,各級學校都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正規課程之中,而這些內容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性侵害及性霸凌防治等議題。正規課程以外,《性平法》亦規定小學及中學在每個學期舉辦最少4個小時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或活動,以確保學童自小學一年級開始便接觸到相關資訊。而在師資方面,相比起新加坡,台灣當局對於教學人員的要求不算嚴格,僅要求教學人員應該具有性別平等意識。不過,《性平法》亦有明文規定,性別平等教育的內容應納入到教職人員的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等課程之中,以確保相關人員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有一定的認識。

台灣的性教育政策亦以融入正規課程為骨幹,但是當地教育部特地在2020年發佈了《議題融入說明手冊》,清晰且具體地闡述將有關議題融入課程的建議方法。《手冊》列出了性平教育的九個學習主題,並按照學生在不同學習階段(國小、國中、及高等中學)的需要,擬訂不同階段的學習目標,並且配以實質教學例子,引導老師將有關元素納入到正規課程之中。此外,教育部更將「個人衛生與性教育」列為正規課程「健康與體育領域」的其中一個學習主題,並列出性教育的必修學習內容(例如日常生活中的性別角色、不同性傾向的基本概念與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與因應方式、以及青少年性行為之法律規範與明智抉擇等等),可謂進一步將部份性教育或性平教育內容常規化。

有別於新加坡推崇守貞觀念,當代台灣的性教育政策則持較開放的態度,採取「全人性教育」的發展路向,重視社會文化層面對「性」的影響和塑造。加上《性平法》倡導尊重性別多元,教育政策上對於性別身份、性別表達及性傾向多樣性持正面態度。不過,教育部的進步立場亦惹來了爭議,例如,過去便有一些保守團體反對當局將「同志教育」納入性別平等教育,認為有關課程內容鼓吹偏差行為。這些爭議難免阻礙了性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在台灣的推進與落實。

結論:滯後的性教育,是時候急起直追

回顧過去二十多年的性教育政策發展,不論是新加坡抑或是台灣,當地政府都採取了較積極進取的態度去落實學校性教育。前者向學校給予了清晰且具體的課程框架,並要求學校為適齡的學童提供相關的性教育內容;後者透過立法及編修指引,協助學校將相關元素納入到正規課程之餘,學校亦要按要求為學生舉辦若干時數的講座或活動。不同的是,新加坡的性教育建立在提倡婚前守貞的保守態度、傳統異性戀家庭價值之上,而台灣則持較進步及開放的態度,性教育及性平教育的方針強調尊重性別多元、消除歧視與污名。前者的教育政策加強對性、不同性傾向及多元性別表達的歧視與污名,後者則引起保守立場人士的反對,在執行上面對不少阻力。

不過,莫論兩地的優劣,香港的性教育發展比起上述兩者明顯地滯後不少。多年前推出的《學校性教育指引》遭下架後,教育局便沒有發出新的指引。而近年推出的價值觀教育課程雖然包納了性教育元素,但是卻未有交代具體的性教育教學內容,就連相關的學習期望、學習指標亦欠奉。更甚者,教學時數不設任何要求,就連建議時數亦未有提及。由此可見,香港的性教育缺乏有指標性的全面指引,一切由學校自決,實難以確保學校有否在校園內落實性教育,更遑論教學質素。

參考新加坡及台灣,香港政府應該採取更積極的態度推動全面性教育,例如重新編訂性教育指引予學校參考、建立若干教學指標並要求學校履行(例如課程時數的最低要求)、建立完善的培訓機制支援教授性教育的教師,另設評核制度確保教學質素等等。社會日新月異,香港現行的性教育未能回應兒童及青少年的實際需要,尤其是性健康方面的風險。如果政府誠如施政報告所言認真看待青年工作的話,應是時候在性教育政策的發展上急起直追。


感言 ∙ 敢言

性教育沒有教的事?

19歲那年,C到風雨蘭接受輔導。第一次見面,她透露自己自15歲以後,就陷入抑鬱、羞恥、孤獨等感受當中,像被一團亂纏的鐵線所困,難以理順。

本以為這些感受是由當年被親密伴侶強姦的經歷所引致,然而,抽絲剝繭後,我們驚訝地發現這些困擾亦與她早年接受的性教育相關。

性教育沒有教的事

「性病感染」、「意外懷孕」等相片及字眼是C在小學及中學的性教育講座中唯一的記憶點。一班女同學尷尬局促地坐在大禮堂中聽著這些性行為的負面後果,當時的她了解到「性」在大家眼中是負面的、禁忌的、污穢的。C「學習」到「好女仔係唔可以隨便將『性』講出黎」。

「做女仔最緊要識得say No」,C記得老師在台上語重心長地勸戒女生,彷彿阻止性侵,是女生的責任。為甚麼沒有人告誡我們在性事上要取得對方的同意/YES? – 那時的C並沒有這樣的質疑。「我從來都冇諗過對方係有責任要徵詢我嘅同意,直到事發後我都唔識咁樣諗。我淨係諗到阻止唔到呢件事發生係我嘅錯。」當C意識到從小所接受的性教育一直缺乏對「性同意」的討論時,她露出又訝異又婉惜的神情。大概是為自己婉惜吧?因為在不全面的性教育之下,她像眾多受害人一樣,曾把施害者的責任扛在自己的膊頭上。

性教育的缺席

性教育課程外,性相關的討論其實一直滲透在C的中學生涯之中。同學得悉C開始談戀愛後,「佢一定係雞。」等傳言在課堂中、小息時、走廊中流竄,為了用來羞辱和貶低C。除了C自己以外,沒有人在意這些傳言是否屬實。流言蜚語,加上蕩婦羞辱,足夠損毀一個女學生的名聲。

在我眼中,這是一個讓老師介入的重要性教育時刻。可惜的是,當C向一位非常信任的團契老師求助時,他沒有選擇與她拆解性迷思;沒有選擇安慰被欺凌的她;沒有選擇引導她如何面對在親密關係中將會遇到的性挑戰。他選擇責備C過早談戀愛,煞有介事地告誡C,太多性經驗的女生會較為骯髒。如果找將來伴侶的話,在神的眼中,C或會成為一個不潔或污穢的人。

當時C淚如雨下,跪着懇求老師相信她仍然是貞潔。除此之外,C深深體會到女性要謹守貞操,不可以「隨便」,更不可以發生婚前性行為。

被性侵後想到的只有「對不起」

後來,老師和長輩們最擔心的事真的發生了。男友在暴力、威嚇下強姦了C。「完事之後我訓喺張床上面,腦海裡面立即浮起父母、老師、神嘅形象,我覺得自己對唔住佢哋。」C沒有憤恨男友侵犯了她,只恨自己未能成功阻止。「我冇得再澄清我係處女,好似我就真真正正成為左嗰個要被大家貶低同埋取笑嘅人。」C當時認為,她失去了女性「最重要的價值」——貞潔。

她選擇保守秘密,她以為不說出性侵經歷,就不用承認自己是一件「瑕疵品」。C對信仰的理解,令她以為,如果與這個強暴她的男友走進婚姻,就不會被視為「有罪」(發生婚前性行為)。所以她盡力維持這一段充滿虐待的親密關係,直至忍無可忍。

事實上,C對自己在被強姦後的反應感到匪夷所思,一直未有好好梳理她當初不報警、不求助、不斷絕聯絡的原因。但當我們嘗試體會C當時的社交(朋輩、老師及教會)處境,就不難理解是甚麼促成了她的沈默。

從啞忍到覺醒

直到18歲,C在大學接觸到具性別意識的性教育,她迎來覺醒。C在性同意、性自主、身體界線等教育中,遭到當頭捧喝,終於在意識層面上肯定自己的受害經歷。「嗰時我先至第一次真正意識到,佢咁樣叫做強姦!」更重要的是,她開始明白到錯不在她。

少了自責的她,戰戰兢兢地在社交媒體上匿名講述自己的經歷。令她意外的是,不少網友並不像以往的朋輩般羞辱或責備她,而是安慰和支持她。在這些善意的回應中,她吸收到足夠的養分,繼而尋求協助及採取法律行動。她視之為「企返自己果邊,為自己做返啲嘢」的過程。

重新整理思緒

C現在意識到以往被灌輸的價值觀曾影響她對自身性暴力經歷的理解,甚至在康復的歷程中加添羞恥、孤獨和無助的感覺。然而,她深知當時的老師、團契長輩絕非懷有惡意,更沒有人樂意看見她承受痛苦。C溫柔地洞察到,老師優先強調女性自我保護的意識,卻未有強調不論男女均須學習尊重彼此的性意願;教會的導師們優先強調守貞的好,卻未有強調不論我們有怎樣的性經歷,也無損我們被「看為甚好」。C在整理的過程中,重新選擇認同和不認同哪些價值觀。C自主地整理專屬於她的優先次序之時,亦是她親手將那黑壓壓的鐵線球拆解、理順、重組的時刻。

文:風雨蘭輔導員 吳芷玲


 
《反擊》ACSVAW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