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62期
反擊專題
第三屆亞太地區性別暴力防治高峰論壇
「以法律促行動,消除性別暴力」
協會與台灣防暴聯盟、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平等權項目於本年六月十六至十八日合辦了「第三屆亞太地區性別暴力防治高峰論壇」(下簡稱「論壇」),邀請了來自印度、韓國、尼泊爾、新加坡、台灣、香港和中國大陸等三十位講者分享經驗和交流。
以概述亞太地區的性別暴力現狀和挑戰為引,各地講者分享受害者於疫情下的處境、近年冒起的數位及影像性暴力、為受害幸存者(victim-survivor)爭取司法權益的倡議工作,以及對抗性別暴力的創新策略。
疫情下的性别暴力及受害者處境
論壇上不少講者陳述了疫情下的性別暴力現況以及受害者所面對的困境。來自尼泊爾、擔任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委員會委員及High Level Commission on ICPD25 Follow-up委員的Bandana Rana指出,針對女性的性別暴力類型中,以親密關係暴力最為常見,此類個案在疫情下激增近五成,此現象被稱為「幽靈疫情 (Shadow Pandemic) 」。Bandana Rana亦提到,一些亞太地區國家的醫院只專門處理疫情相關病患,使不少家暴受害者難以取得婦科及生育治療。
因疫情而實施的封鎖(lockdown)期間,影像性暴力個案大幅上升。英國Revenge Porn Helpline經理Sophie Mortimer指出,其熱線接獲的求助數字於2020年多達三千一百四十宗,相較2019年的一千七百宗,升幅近八成半。疫情期間,付費訂閱內容平台OnlyFans成為流行的賺錢途徑,許多創作者於平台上售賣色情影像以彌補因疫情而損失的收入。然而,此平台卻容易被施暴者利用,成為影像性暴力溫床。Sophie Mortimer提到,熱線於封鎖期間接獲的許多求助均與OnlyFans有關,包括遭伴侶(包括前任)於該平台發佈其私密影像。
疫情的防控措施妨礙性別暴力受害者求助。中國女權行動者王芳(化名)提到,在中國防控措施下,尤其中國各地遭封鎖,受害者難以逃離施暴者,也堵塞了她們的求助渠道。以發生在農村的家暴為例,疫情下進出農村需要相關證明,受害者因為缺乏相關文件而難以離開居所和施暴者。除此以外,王芳談及大陸警方對家暴事件的態度消極,傾向不懲罰施暴者,甚至勸喻受害者放棄追究。疫情下這種處理手法更為普遍,使受害者求助無門。
受害者為核心的司法改革
司法程序的繁複和司法人員缺乏諒解的態度往往令受害者在尋求司法公義的路上卻步。來自台灣及馬來西亞的講者分享了他們加強司法程序對受害者支援的倡議經驗,包括:推動立法提升弱勢受害者 (兒童或心智障礙人士)證詞的認受性,減少調查及審訊過程中可造成的二次傷害,以及為受害者提供司法援助。
兼任台灣防暴聯盟理事及台灣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理事的林美薰分享道,他們在台灣積極推動「受害者為核心」的司法倡議,通過提高弱勢受害者證詞可信度,提升案件起訴率與定罪率。其中最重要的一環是立法引入「司法詢問員制度」。經過多年爭取,台灣2015年修訂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5-1條明文要求兒童或心智障礙的性侵受害者在調查和審訊階段時,應有專業人士在場協助,或由經過相關訓練者詢問。此舉將訪談程序科學化和系統化,從而減少因不當詢問而導致證詞不可使用,增加弱勢受害者證詞的可信度。由於受害者證詞於性侵案中最為關鍵,證詞品質的提升有助受害者取得司法公義。
馬來西亞婦女醒覺中心的Say Tee Ooi則介紹了中心為性別暴力受害者爭取司法公義的多元策略,包括:支援服務、研究及資源開發、專業人士培訓、法律遊說(legal lobbying)、全國諮詢和跨機構對話(multi-agency dialogue)。中心致力為受害者爭取應有的司法權益,例如針對兒童受害者的特別措施、要求閉門審訊和在判刑前提取受害者影響陳述書作爲量刑參考。除此之外,中心亦有為專業人士提供訓練,提升他們支援受害者時的敏感度,對象包括醫生、護士、檢控官、法官、警察、福利官和法庭傳譯員。為支援受害者為上庭作預備,中心出版了《法庭求生》小冊子和影片,供受害者作事前參考。
以藝術手法協助打破沉默
論壇上兩位講者分享了以藝術為受害者提供發聲平台的經驗。兩位講者不約而同選擇舉辦實體展覽將受害幸存者的經歷實體化,為參觀者帶來感官的衝擊,令公眾得以與受害幸存者身同感受。
為了呈現性暴力受害幸存者失語,中國的趙六(化名)通過策展「米兔在中國」,將受害幸存者的困境在實體空間呈現(visualise)。其中一件裝置藝術作品,他將刀片和受害幸存者的錄音置於同一空間內,表達出受害幸存者在陳述自己經歷時所面對的難以啟齒和承受的傷害。有見中國爭取性別平權的人士經常遭受網絡暴力,包括充滿性別歧視的言論攻擊,趙六通過另一個戶外大型裝置藝術計劃,將社交平台上對女權人士的攻擊性言論列印成橫幅,舖滿在中國北方的一塊荒漠,以呈現網絡世界中漫山遍野的言語暴力。
本會總幹事王秀容亦分享了透過藝術展覽協助性暴力受害幸存者打破沉默的創新策略。以最近的展覽 — 「#OneInSeven—性侵幸存者的一物」為例,該展覽陳列出十一位受害幸存者挑選的物品,並由她們親自撰寫物品背後的故事、求助的經歷。由於大部分受害幸存者在事發多年後才求助,較難得到司法公義,是此藝術展覽正正為她們提供發聲平台,讓大眾聽見她們的故事,為受害幸存者提供司法以外,尋求公義的窗口。
此次論壇探討的議題涵蓋家庭暴力及影像性暴力等多方面,亦探討了疫情下的特別現象,讓參與者對性別暴力有更深入的瞭解及反思,也促進亞太區各地間對處理性別暴力上的經驗交流和合作。
文:實習學生 袁嘉琳、韓夢華
感言 ∙ 敢言
司法公義以外的另類選擇:社區公義
社會主流對公義的理解主要是「司法公義(legal justice)」,也就是透過司法制度尋求對犯罪者的判決及懲罰,以法律為基礎,按照佐證、寧縱勿枉、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等原則作出判斷。要取得司法公義(一般是指加害者被判有罪及其刑罰能合理反映其對受害人及社會所造成的損害)並不容易;西方研究及本地經驗都指出,性侵犯受害人能成功獲得司法公義的比例很低,法律、制度、文化和個人都是影響因素,而司法系統往往充斥著「性侵犯迷思」、傾向責備受害人的文化,在過程中為受害人帶來二度傷害。
公義與治療(justice and healing)有著密切的關係。風雨蘭發現,不少性暴力受害人因為未能取得司法公義而感到憤怒、挫敗和無助;強烈的不公義感阻礙她們從創傷中復原。視司法公義為唯一取得公義之路徑,往往讓受害人在尋求公義的路上陷入死胡同,支援受害人的過程卻讓我們開始反思社會對公義的單一理解,也促使我們思考「另類公義」(alternative justice)的可能性。「社區公義」(community justice)被視為司法公義以外的其中一種「另類公義」。實踐「社區公義」的方式主要是敘事治療的「局外人見證」(Outsider Witness),如「社區公義論壇」-- 即由個別/一群受害人敘說他們的故事,然後邀請社區人士重敘受害人故事,繼而讓受害人在社區中得到肯定。因公義在敘說中建立,「社區公義」亦被稱為「敘事公義」 (narrative justice)。在敘說及重敘受害人故事的過程中,受害人能在支持群體中取回公道及得到肯定,包括:
• 被性暴力傷害的事實及受害人的主觀受傷害經驗(受害人受傷程度並不能以不同性侵犯方式 - 強姦 vs 非禮vs言語性騷擾 - 而界定);
• 在支援機制(包括醫療、司法及服務等)中受到二度傷害及不當對待;
• 司法制度處理性侵案件的限制;
• 社會文化中的性侵迷思為受害人帶來創傷;
• 受害人尋求不同模式的公義之權利;及
• 任何形式的性侵犯都是絕對不能接受。
「社區公義論壇」一方面能為受害人提供機會參與政策改變;為個人苦難尋找出路,即「我的受苦並不是毫無意義」(my suffering is not for nothing),另一方面藉這些平台動員及組織具體的倡議行動。
以社區公義作為司法制度以外之另類公義能讓更多人明白性暴力對個人/社會帶來的傷害及司法系統處理性暴力的限制、並肯定性暴力受害人有取回公道的權利,同時在社區中實踐公義,支持受害人重整生活。司法公義及社區公義之間並不存在矛盾,但前者的改善需要漫長的日子,支援受害人復原及還他/她們一個公道卻是刻不容緩!
過去幾年,筆者曾先後主持過一些社區公義論壇,發現對受害人有明顯的療癒效果,不少局外見證人表現出「恍然大悟」的反應;部分受害人和局外見證人更繼而委身、參與法律及政策的倡議行動。社區公義為「另類公義」提供可能性,期待未來能與性暴力幸存者及追求性別公義的同路人一起取得制度內外的公義!
文: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及系主任 洪雪蓮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