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就 保安局「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的建議」公眾諮詢的意見書

政府當局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提出了8項建議,並進行諮詢。新罪行將涵蓋未經同意下觀察或記錄私密行為、拍攝私密處、散佈私密影像的影像性暴力行為。以下為協會提交的意見書之重點意見。

新罪行的控罪元素無須證明是否為了得到性滿足

本會認為新罪行的控罪元素無須證明是否為了得到性滿足。性罪行的構成只是取決於當事人的性自主權是否遭受侵犯,與侵犯者的行為動機或目的並無關係,綜觀本港現有性罪行,並不需要證明犯罪行為是否為了得到性滿足。基於性目的而分別設立兩條罪行(為了得到性滿足vs不論目的)將帶來可預示的爭論點—究竟做出該犯罪行為是為了滿足性慾還是別有目的,然而這樣的爭論卻是毫無意義,再者,何謂「得到性滿足」根本難以定義,這將為舉證帶來阻礙。縱然海外的「窺淫罪」需要證明是否為了得到性滿足,但我們發現當地立法文件並未為此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故並不建議本港在未有提供充分理由的情況下而直接跟從。

建議針對「要脅發佈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

除了諮詢文件建議的新罪行,本會建議針對「要脅發佈私密影像」的行為訂立刑事罪行。就刑事化「要脅發佈私密影像」的行為,本會建議以下立法模式:第一,擴闊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罪的擬議涵蓋範圍,使其同時涵蓋「要脅發佈私密影像」的行為,具體做法可以參考蘇格蘭《Abusive Behaviour and Sexual Harm (Scotland) Act 2016》第2條;第二,針對要脅發佈私密影像的行為設立一條獨立罪行,具體做法可以參考澳洲北領地《Criminal Code Act 1983》第208AC條。

容許法庭要求將影像刪除和下架

由於影像性暴力的傷害絕大部分來源於私密影像的流傳,本會建議法庭應該有權要求被定罪人士移除相關的影像,以及有權要求網站內容提供者將影像下架、禁用影像。為了向受害者提供全面保護,應同時授予法院頒布臨時命令的權力,具體做法可以參考新西蘭《Harmful Digital Communications Act 2015》第18條。

我們期望政府可以採納本會的建議並儘快落實法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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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就諮詢所提交的進一步觀點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