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57期
反擊專題
ProtestToo:「反送中運動」中的性暴力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留意到「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多宗性暴力事件,為了解相關情況,協會於8月21日至9月30日期間開展了《「反送中運動」的性暴力經驗調查》,於網上邀請公眾透過自陳式的方法提供資料。
調查中有67位受訪者表示自己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曾經遭受性暴力對待,當中58位(87%)為女性,9位為男性。受害人年齡以20歲至29歲的人群最多,逾60%(42人),而年齡介乎10歲至19歲之間的亦有一成半(10人)。大部份受害人(82%)持有大專或以上的學歷。
近八成(52人)受訪者表示遇害時的身份為「反送中」運動參與者,其中有3位受訪者表示同時兼負救護人員的角色。另外,表示自己為政府或建制派的支持者的受訪者亦有1人。近半受訪者表示相關性暴力事件中的侵犯者涉及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僅次的為政府或建制派的支持者(42%),亦有5位受訪者表示曾經遭受到來自「反送中」運動參與者的性暴力對待。逾半(36人)受害人是在街道上遭受性暴力對待,另有近兩成人(12人)指出是在警署(包括各拘留所)或收押所內受害。
在遭受性暴力對待方面,超過四成(29人)受訪者表示在「反送中」運動期間曾經遭受多於一次之性暴力傷害。至於涉及的性暴力行為,絕大部份涉及語言性暴力對待 (81%),其次為涉及觸碰身體的敏感部位 (39%),當中更有3名受訪者表示曾經在受到威脅或嚇迫的情況下,被迫進行非法性交。
最後,遭受性暴力後,最多人表示「不知如何反應」(36%),其次為「大聲呼叫」(33%) 和「怒目而視」(30%),有一成半(11人)人「假裝若無其事」,而選擇「報警」處理的受害人僅有2人(3%)。最多人表示不選擇「報警」的原因為「認為交由警方處理的成效不大」(78%),其次為「擔心會被警方反控其他罪名」(57%)、「對於警方的執法能力失去信心」(57%)及「缺乏施暴者的個人資料,感到難以追究」(53%)。值得留意的是,多達四成人(27人)不選擇報案的原因是「施暴者正是警方或其他執法人員」。
總結是次問卷調查的結果,由受訪者自陳描述的性暴力事件狀甚嚴重,當中提及的性暴力行為範圍廣泛,由侮辱謾罵到威迫恐嚇,由猥褻侵犯到被迫進行非法性交。令人擔心的是,即使遭受性暴力對待,當中只有2名受訪者選擇報警求助。而受訪者提出的種種原因,不但顯示現存的執法機關功能失效 (例如:失去社會信任),無法妥善處理受害人的求助與申訴,與此同時,缺乏獨立的投訴及追究機制更會致使受害人及其他公眾人士長期陷入暴力恐慌,申訴無門,嚴重危害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協會重申,任何形式的性暴力事件均須予以譴責且不能容忍,而任何背景的性暴力受害人都應擁有獲取適切支援的權利。有見政府(尤其執法部門)與民眾陷入互不信任的局面,協會認為,政府必須從速成立獨立的調查機關,調查「反送中」運動期間發生的一切性暴力事件,尋回真相,讓公義得以伸張。其次,鑑於現階段有不少受害人延遲甚至拒絕報警求助,協會認為政府必須盡快改善驗傷取證的現有程序,讓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在無需報警的情況下進行法醫取證工作以保存證據,確保受害人的權利能得到更充分的保障,使公義不會因為盲從程序而無法彰顯。
¹ 受限於以網絡渠道收集資料、自填式的問卷設計等因素,是次的調查有一定的局限性,公眾在演繹是次研究的結果時須持慎重態度。
² #MeToo:透過公開自身遭受性暴力的經歷,揭示性暴力之發生比想像中普遍,藉此令社會正視性暴力問題。#Protesttoo是透過表述在抗爭運動中被他人以性暴力打壓參與及表達政見之經歷,揭露社會中以性暴力作為恐嚇手段,剝奪市民參與集會權利及表達政見之暴行。
感言 ∙ 敢言
反送中#metoo集會嘉賓發言節錄
8月28日的反送中#metoo集會以「執法為名 凌辱為實」為口號,藉集會引起公眾關注抗爭中警察施行性暴力之情況並追究警方責任,促請當局徹查其他相關之指控。集會邀請了不同嘉賓及受害人發言,以下為其中兩位嘉賓的發言節錄:
蔡玉萍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學
我相信我地無一個人會覺得警察對於男女示威者所做嘅,頭先列舉嘅性暴力唔係侮辱嘅。咁點解涉事既警察要咁樣做?我諗有一個好重要嘅原因,只係因為佢地唔想我地企出黎,佢地尤其針對女性嘅示威者,因為今次我地香港嘅女性其實係非常之勇敢,佢地打破左傳統嘅性別規範,對於女性嘅限制同埋標籤。我地香港嘅女性成日比人笑係港女,但係今次我地見到啲乜野?我地喺一百萬,二百萬,一百七十萬既遊行裡面,我地見到非常之多女性嘅身影,我地有好多年輕嘅,甚至係年老嘅女性,更加係去到示威抗爭嘅最前線,佢地食左幾多催淚彈?我地甚至有女嘅救護員喺前線,被警方嘅布袋彈幾乎射爆右眼。除左呢啲示威者,我地嘅師奶,我地嘅媽媽,我地嘅銀髮婆婆,我地嘅女性街坊,係用佢地嘅經驗同資源透過唔同嘅渠道,去聯署,集會,遊行,去捍衛我地香港人嘅自由,人權同法治。我地有好多以不公平手法打傷或者被濫捕既受害人嘅媽媽,好勇敢咁企出黎,面對傳媒,對政府作出控訴,因為呢啲野,比我地知道,香港嘅女性其實係非常之勇敢。正正因為咁,可能有一啲警察希望用一個涉性嘅手法去傷害我地嘅身體,令我地覺得羞辱,跟住唔敢行出黎。但我地需唔需要覺得羞辱?錯既係未我地?所以我覺得其實呢啲行為,只係比我地見到,無論我地係一個女性,一個媽媽,係一個男性,或者係一個爸爸,總之我地係一個人,我地就更加需要堅持,去捍衛我地所相信嘅人權,自由,民主,同埋最重要嘅,人既尊嚴。
岑子杰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
制度上面,我地要俾女性,俾唔同嘅弱勢社群有平等嘅機會,呢個係必須要做到,但係,就算有女性做到特首都好,都改變唔到女性係被壓迫嘅一個現實,因為文化未得到改善,我好希望,我地未來嘅日子,可以由每一個人做起去改變呢個文化。
喺前線嘅示威裡面,有一啲既事件發生咗,有一啲嘅說話經常都會聽到,我嘅評價係:唔完美,可以理解,有改善嘅空間,值得體諒,咁嗰啲係乜嘢呢?好多男性嘅示威者覺得,我係男性,我係比較有肌肉,我係比較捱得嘅,所以我要企前線,當我見到有啲女示威者嘅時候就會話,女仔企後啲啦!大家記唔記得有呢句說話?
我地好似本住個保護女性嘅心,希望佢行後啲,覺得港男就要去保護港女,但係喺呢個意識形態裡面,我地首先就已經視女性為一個弱者,我地就係擁抱左霸權嘅呢個文化,呢個真係不能夠完全接受,真係好唔完美,好希望未來我地可以尊重女性,佢地同我地男性一樣,可以企喺前線,我地都有我地嘅方法去保護自己,係無分男女,最重要嘅就係,我地嘅制度,係唔可以俾警方再去侵奪任何一個人,不管佢係男定女,係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