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54期

 
反擊56期 - 2019年7月
 

反擊專題

偷拍+:與影像相關的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Abuse)

 

與影像有關的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Abuse)

與影像有關的性暴力,社會較常討論的議題是「偷拍」,即是在別人不知情或不情願的情況下以電子設備拍攝照片或影像;通常拍攝的焦點是對方的裸體,裸露或以內衣遮蓋的生殖器官,臀部及女性的胸部,可能是趁著雙方在性交或者正在洗澡、更衣、如廁時捕捉畫面。較常討論的「偷拍」行徑包括偷影裙底、高炒胸部,更嚴重的是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記錄性愛的過程。事實上,偷拍的行徑是犯事者展開侵犯的開端,具傷害性的還有事後影像的處理,包括傳閱、展示、印刷、售賣偷拍得來的影像。

有的與影像有關的性暴力是在雙方同意下進行拍攝的,例如「復仇色情(revenge porn)」。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拍攝性愛過程、拍裸照,那是基於對關係的信任;但假如其中一人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下故意散佈、分享、上載或以任何方式予第三者當事人性交時、裸露性器官等性私密的照片、影像,即屬性暴力。

以性私密影像要脅當事人則被稱為「性勒索(Sextortion)」,勒索目的或許是要求復合、勒索金錢、或脅逼對方與他發生性行為等。這種犯罪行為大多發生在情侶、性伴侶或者熟人之間,在分手或關係絕裂後,持有性交影像、裸照的一方基於威脅、報復、毀損對方聲譽、破壞對方人際關係等目的,加以散佈。

為何是性暴力?

一切偷拍裙底、窺淫、發佈相關影像等行為都是在未得到當事人同意下發生,故屬性暴力。其後以相關影像資料來勒索當事人,如以發佈相關資料為由來威嚇當事人進行性行為就已經嚴重威嚇女性,妨礙了她們自主性。最簡單的例子莫過於,因為害怕被人偷拍裙底/胸部而限制自己的衣著選擇,不敢作性感打扮。

就偷拍與被偷拍者的個人特徵,據資料顯示,本港在鐵路範圍涉及「偷拍裙底」的個案在2015、2016及2017年間分別有96、121、110宗,受害者均是女性、偷拍者全是男性(鐵路警區,2018)。這反映了怎樣的性別現象?

在性別不平等的媒體文化中,女性的隱私部位被物化為可被人消費與觀賞,而偷拍助長了此文化,偷拍者以不同的影視器材偷拍女性的私密部位,從而獲取性快感和滿足。另一方面,社會不斷指責女性在性暴力發生時不憧得保護自己,例如把性暴力的發生歸咎於女性衣著暴露。結果,除了偷拍窺淫,好些偷拍者會更進一步以向外發佈相關的影像來威嚇受害者,進行不同形式的性勒索,又或借助社會對於性的「污名」來羞辱當事人,例如公開發佈與受害人性交的相關視像記錄。

為何關心與影像有關的性暴力?

正視受害者的經驗和感受

被偷拍、未經同意下被人發佈私密照片或復仇色情的主角不但被剝奪了性自主權,她們的經驗和感受通常都不被社會關注,如縈繞不斷的不安、覺得受威脅、對人失去信任、自尊受挫、蒙羞等。當她們表達這些感受的時候,往往被大眾輕視,認為她們「小事化大」,責怪她們過於認真、缺乏幽默,教她們「扮睇唔到就算」。受責怪受害人(victim-blaming)的文化影響,有些受害人作出指證時,甚至反遭唾罵,包括被責怪穿得性感、沒有盡力保護自己

改變社會輕視偷拍的病態文化

偷拍者常掩耳盜鈴,以「當事人沒發現自己被偷拍」,因為沒有被揭發就覺得自己沒有錯。他們甚至認為,沒有接觸身體就算不上性暴力,更沒有「受害人」的存在,不斷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而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侵犯他人私隱、令別人不情願地暴露身體部位。社會需要正視偷拍問卷調查,認清「偷拍是性暴力」的一種,並知悉這類行為對受害人所帶來的創傷,包括剝奪受害人的性自主權。

倡議法律改革

香港現時並沒有針對與影像有關的性暴力之法律條文,只是以擾亂公眾秩序、遊蕩、普通法的有違公德等公眾罪行提出檢控,強調該行為對公眾秩序的影響,卻沒有指出偷拍、窺淫等行為的性暴力元素。如果案件不符合現行條文的涵蓋範圍,例如並非在公眾地方發生,甚至會出現無罪可告的情況。因此,協會正倡議定立針對偷拍裙底和未經同意下散佈私密影像的特定罪行,明確地向公眾傳遞這些行徑屬於性罪行的訊息。


感言 ∙ 敢言

當親密影像不再私密:以性愛影像作出要脅

Candy(化名)和她的前任男友交往時,由不自願到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被對方拍下性愛影像,前度一直管有這些私密影像,後期甚至以這些影像威脅Candy。Candy曾經就此報警,警察卻無動於衷,甚至令她覺得她才是有錯的一方。以下是Candy講述事發時自己經歷過的掙扎,以及至今仍然因裸照一事而情緒受困擾。

 

問:事發的時候,你知道男朋友在拍攝性愛過程嗎?

Candy:和他發生關係的時候,一開始是不知道的,他事前也沒有告訴過我他想拍。直至進行性行為的中途,我覺得他的行為好古怪,才發覺原來他在拍片。然後我問他「你點解要影」,並用手擋住,因為我不明白為何要拍下過程。

 

問:男朋友之後有繼續拍你的裸照/性愛過程嗎?你有沒有答應?

Candy:有,他一直都有拍。其實由始至終,我一點都不想被他拍,只是他說了好多話來說服我,例如說「這些片是只是留給自己看」,而且當時都信任他,最後在半推半就下拍了。

 

問:你有沒有告訴身邊的人?為甚麼?

Candy:沒有,因為不知道怎樣開口和別人說這種事情,很擔心和不知道別人會怎樣看自己,他們一定會罵我蠢。

 

問:男朋友有沒有用裸照恐嚇/要脅過你?他怎樣做?

Candy:有,我男朋友問我借錢,他曾經要脅我不可以追他還錢,如果公開他的醜事就會「放出嚟」,他不會講出很明顯的威脅字眼,或者直接說要公開我的裸照,但他會暗示,而那個暗示是很明顯的,你一聽就懂。

 

問:報警的時候,警察如何看待你的遭遇?你如何評價警察的行動?

Candy:第一次報警,警察說:「那是你們金錢上的糾紛,對話上的要脅,他只是口講而已,沒有做啊。我們現在沒有什麼可以幫你,除非你發現他放了你的裸照上網,到時再通知我們去拘捕他!」我當時的感覺是,他們沒有盡力去想有甚麼方法可以幫助我,沒事情發生就不會去處理,更差的是,他們會覺得這件事上你有責任,彷彿在告訴我「係你自己攞黎」。

 

問:直到現在,你是否仍然很擔心前度會用裸照作任何事情?為什麼?

Candy:現在當然擔心他會用裸照要脅我,如果他真的發放我的裸照,我不知道要怎樣面對身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