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提交的第四次報告的項目大綱之意見書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下稱「本會」 )於1997年3月成立,是一所非牟利志願機構,一直致力推動性別平等並關注女性受到性暴力的威脅及傷害,透過服務、教育及倡議工作,引起社會關注及正視性暴力問題,以減低性別暴力的出現,並加強對性暴力受害人權益的保障。

 

本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提交的第四次報告的項目大綱有以下意見:

 

1.    第二條:締約國須履行的義務

跟進香港性罪行之改革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公約》)於2014年發表之關於中國第七和第八次合併定期報告的結論性意見中提及「香港特區法律改革委員會已經提出改革規範性犯罪的立法的建議,然而關於侵害兒童和有智力殘疾者的性犯罪的提案當時尚未完成」 ,及至2016年,即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立十週年才出版《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至2018年5月才展開《雜項性罪行》的諮詢工作,仍有一份諮詢文件尚待出版。按此速度,香港這套已沿用超過60年,早已不合時宜的性罪行法例,在其他類近司法區域已完成修訂相關法律近20年的情況,香港則可能需再多等十年才能通過修訂這些過時的法例。我們促請政府督促及協助小組委員會盡早完成諮詢及報告,並要求委員會提供明確的時間表,而政府應以該時間表為參考,訂立明確及具體的立法時間表讓立法機關修訂性罪行法例。

 

2.    第二條:締約國須履行的義務

設立一站式性暴力危機中心

受害人被性侵後如需報警,他需要不斷在警署醫院之間等地方奔走,並向不同部門的人重覆講述被侵犯的事件,這個過程中,受害人除了要承受性暴力事件帶來的創傷外,亦同時需面對著制度可能造成的二度傷害。為減低受害人在報案程序經歷之二度傷害,我們認為政府應盡快設立一站式危機中心,在同一個安全的地方為受害人進行落口供及法醫檢驗等報警程序,免卻他們在身心受創下還需奔走於警局及醫院之苦,並減少重複講述被害經歷及減少在過程中造成的二度傷害。。

 

3.    第五條:定型及偏見

推行性別教育以消除性別定型及偏見

消除性別定型及偏見是《公約》的其中一個重點,政府雖宣稱重視公眾教育以消除性別定型及偏見,唯香港的性/別教育卻仍然流於表面及遠遠不足。香港的教育以術科為重,在德育培養及性/別教育不受重視的情況下,學校只願意投放有限的時間和資源去推行性/別教育,再加上所作的性/別教育依然流於性別二元的簡單的討論,以致學生未能擴闊對性別之理解,依然存有性別定型及偏見,亦因此令不少性別氣質與主流有異的人士飽受困擾,甚至因此受到欺凌或不公對待。與此同時,教育局以將性/別教育融入不同學科為由而未有為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及培訓去推行性/別教育,令學生更難在校內接受全面的性/別教育,以致他們缺乏空間去了解性別的多元並反思自身對性別定型之看法。根據政府的相關調查[1],在 134 所受訪學校當中, 共有7成學校於2011-2012 學年提供了愛滋病或性教育,受訪學校主要透過學習領域/科目及全方位學習活動提供平均課時為 4 小時和 3 小時之愛滋病及性教育。由此可見,學校無須必定推行性/別教育及未有足夠資源之結果就是學生未能充分得到配合其發展之性/別教育,以致他們難有空間去探索及反思性別議題,更遑論消除定型及偏見。

政府應為學校提供更多資源及教師培訓以推行性別教育工作之外,亦應從課程編撰及內容入手,並將性/別教育納入恆常課程,而非每學期不到5小時、涵蓋有限題目的性/別教育課程,以達檢示性別觀念,繼而消除定型及偏見之效。

 

4.    第十條:教育的平等權利

跟進香港性教育之推行情況

教育署在一九九七年編訂了《學校性教育指引》[2],但並不強制學校跟隨,指引只屬參考性質,因此,並不是每個學生都能在在學生涯接受性教育,而即便上過性教育課,內容亦不一定是切合學生所需或貼近現況。廿年前的《學校性教育指引》建議學校不僅教授生理上的性,如性器官名稱、月經和夢遺等青春期變化,還應加入多元性別、性傾向、性暴力及淫褻刊物等新題材,然而,時至今日,普遍的性教育課仍停留教導生理結構,月事/夢遺的層面。性教育的不足或內容狹窄使學生對性暴力只有簡單的認識,甚至不懂界定性暴力行為。本會於二零零二年發佈的《香港中學生的性暴力問題研究報告》[3]發現香港中學生對性暴力認識並不高,只有半成 (5.6%)受訪中學生能認知大部份設計的情況為性暴力,屬性暴力意識較高。對性暴力的不認識令學生未能理解自己可能遭受性暴力,更遑論尋求協助。事實上,不少童年遭受性暴力的受害人是到長大成人後才求助或報案的。性暴力教育的不足,再加上社會對性或性暴力的負面看法或使受害人陷入「責怪自己」,「自己做錯事」的情況,讓他們難以踏出求助的第一步。

除因性教育不足而未能解決性暴力問題外,根據衛生署的統計,2011年至2015年短短五年間,29歲以下感染愛滋病病毒的青少年新增感染個案大幅上升超過120%。國際性顧問機構貝恩咨詢公司亦保守估計,香港每年約七千宗意外懷孕個案當中,大部份是 25 歲以下的未婚少女。現時性教育的缺失,除了令青少年在遇到性暴力的時候也不敢向人求助外;青少年亦因為不懂得如何拒絕伴侶不安全性行為的要求而感染性病;青少女在性知識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甚至無法分辨何謂有效的避孕方法而意外懷孕,以上種種正正反映香港現時有限之性教育難以為青少年提供性健康之保障。

我們認為,落實於全港學校推行全面性的性別平等及性教育是消除性別偏見及解決性暴力、青少年意外懷孕及青少年性病率高問題的不二之法。全面性是指性教育內容應涵蓋不同層面,包括生理結構、青春期轉變、安全性行為、親密關係、戀愛溝通、性別及性傾向等範疇。此外,性教育亦不應是一次性的課程,學童在不同年齡都應接受切合他年齡需要的性教育。教育局現時將性教育螺旋式滲透入不同學科,這個看似全面滲透的教育方法事實上卻有一個相當大的漏洞,因為課程教材及內容不一,每科探討角度不同,在沒有教學指引及標準下,令學生接收的性教育大大不同,甚至出現訊息混亂的情況。長遠來說,要建立一個性別平等的社會,才能真正減低性暴力的發生。要預防性暴力的發生,在學校推行性別平等教育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盡快檢討現時之《學校性教育指引》,並循將性教育納入正規教育學科之方向制定性教育課程。

 

5.    第十條:教育的平等權利

為教師提供的性別意識教育

當學生經歷性暴力時,教師很有可能成為他們的求助對象,如教師掌握處理性暴力求助的方法及持正面態度,絕對有助他們成為受害人的求助窗口,繼而讓受害人得到合適的支援。除此以外,假若教師對兒童性暴力有高敏感度,相信能更易察覺到潛在的受害人,讓他們遠離性暴力的威脅,並盡早得到幫助。可惜的是,政府在處理性暴力問題及推行性/別教育時並未能了解到教師在當中的重要性,而未有為教師提供相關的培訓,以及「轉介予社工/社福機構」以外的支援,令教師在青少年性暴力及性健康問題上未能好好發揮其求助者及覺察者的功用。

為了解香港推行性教育的最新情況,政府於2012年至2013年進行的全港性調查,調查發現在受訪的 134 所學校中,只有六成六的教師曾接受有關愛滋病、性或生活技能教育的培訓,在這些曾接受培訓的教師當中,平均有 2.1 人曾在上一個學年教授有關課題。然而,最值得注意的是,調查亦發現,平均有4.9名從未修讀任何專業發展課程的教師曾在上一個學年教授有關性教育。

此外,為了解中小學教師在推行有關戀愛和性知識教育的現況與困難,香港青年協會在2015年進行了問卷調查[4],結果發現超過六成七教師認為自己有責任向學生教導有關戀愛及性知識,但高達六成二教師認為現時學校教導有關戀愛和性教育的課堂並不足夠。即使不少教師正視性教育之重要並願意負上教授之責任,事實卻有逾六成教師認為在推行性教育時沒有足夠教材或支援,亦有四成教師亦反映自己不掌握教導有關戀愛和性的知識及技巧。

假若政府能察覺教師在推行性/別教育及反性暴力教育之重要性,增加資源予學校及提供培訓及支援予教師,相信絕對有助教師有信心地進行性/別教育,並提升對學生需要之敏感度,從而啟發學生探索性議題及自身之關係。

 


[1] Red Ribbon Centre of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2014)

[2] 教育局。學校性教育指引。1997

[3] 趙維生,吳惠貞。《香港中學生的性暴力問題研究報告》。2002年6月。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4] 香港青年協會。2015年。http://hkfyg.blogspot.hk/2015/05/blog-post_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