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就 立法會少數族裔權益事宜小組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 《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的落實情況及檢討之 意見書

關注婦⼥性暴⼒協會 就

⽴法會少數族裔權益事宜⼩組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促進種族平等⾏政指引》的落實情況及檢討 之 意⾒書

關注婦⼥性暴⼒協會(下稱「協會」)於 1997 年 3 ⽉成⽴,是⼀所⾮牟利志願機構,⼀ 直⽀持性別平等並關注⼥性受到性暴⼒的威脅及傷害,通過服務、教育及倡議⼯作,致⼒ 引起社會關注及正視性暴⼒問題,以減低性別暴⼒的出現,加強對性暴⼒受害⼈權益的保障。

⾹港性暴⼒個案的報案率⼀直偏低,2013 年的⼀個調查顯⽰,有 15.4%婦⼥曾遭受性侵 犯,當中只有8%受害⼈報案。⽽據⾵⾬蘭 2015 年接獲的求助個案中,即使案主是主動尋求協助並在輔導員的⽀持下,亦只有不⾜ 32.7%的求助者願意報警。由此可⾒,每年警⽅的舉報數字只是性暴⼒問題的冰⼭⼀⾓,⼤部份性暴⼒事件都在社會被隱藏,絕⼤部份性暴⼒受害⼈,未有向警⽅求助。

少數族裔⼥性 - 隱蔽的性暴⼒與家暴

⾄於少數族裔⼥性,我們發現她們遇到性暴或家暴的問題時,在求助⽅⾯有極⼤困難,較諸少數族裔男性,她們的教育程度較低,不懂英語或中⽂的⽐例較⾼,因此無法接觸外界資訊,甚⾄不知道⾹港是有機構專⾨為她們提供社會服務。再加上⽂化及宗教因素的關係, 受害的少數族裔⼥性往往因族群壓⼒,怯於暴露家庭及其族裔內的問題,於無選擇下繼續 「啞忍」,或透過族裔家⻑和宗教⻑的介⼊,以平息問題;少數族裔群體以其⼀貫既有的 「男尊⼥卑」,家庭榮譽⼤於個⼈權益的價值觀為解決問題的主導原則,我們擔⼼最終婦 ⼥會成為家庭暴⼒和性暴⼒的犧牲者。⾄於少數族裔⻘少⼥或婦⼥在處理性暴⼒的問題上, 由於她們對性別暴⼒的認知程度不⾜,在⾯對性暴⼒時⾃救及求助亦難上加難。(詳情可參看協會出版有關「⾹港少數族裔少⼥對於性別暴⼒觀念、經驗及求助模式」問卷調查研 究報告 2018 及碧樺依教授有關「⾹港少數族裔少⼥對於性別暴⼒知識與觀念研究報告」(www.rainlily.org.hk

基於上述問題的嚴重性,以及本港⽋缺對少數族裔⼥性的強暴危機處理專責服務,協會於 2012 年 2 ⽉ 1 ⽇起開展⼀項名為「凝‧動」外籍傭⼯及少數族裔婦⼥計劃(簡稱「凝‧動」 計劃),為外傭及少數族裔的性暴⼒倖存者提供⽀援。包括外展陪同、法律⽀援、實物⽀援及翻譯服務,亦包括緊急庇護服務及⼼理治療等轉介服務。此外我們亦舉辨教育⼯作坊, 以增加少數族裔⼥性對性暴⼒的知識、釐清強暴的迷思、增加少數族裔⼥性反性暴⼒及⾃ 我保護的信⼼。

協會亦於 2017 年的 5 ⽉⾄ 7 ⽇期間,經不同的少數族裔服務機構發放問卷及邀請少數族 裔、社⼯和翻譯進⾏深⼊訪談,共收回 170 份有效問卷,以及完成 14 個訪問,對這些第 ⼀⼿資料進⾏分析。由於我們無法找到法庭翻譯的第⼀⼿資料,因此也同時進⾏了桌⾯研究,整理了現時⾹港少數族裔翻譯使⽤者的意⾒以及⾯對的局限。詳情可參看本會出版 「有關⾹港少數族裔翻譯服務的研究」2017(www.rainlily.org.hk

在我們的調查中,有以下數點發現值得注意,亦就《促進種族平等⾏政指引》的落實情況 及檢討提出以下意⾒及建議:

總體意⾒

  1. 性暴⼒/家暴的⼥性受害⼈需要⼥性翻譯員
    超過 2/3 的受訪者認為翻譯者性別與服務使⽤者相同是重要的,換⾔之,不⽌ 於醫療服務涉及⾝體器官時需要相同性別的翻譯,其他的事宜亦同樣,否則他 們會感到尷尬。男性受訪者亦對翻譯的性別表達同樣的關注,顯⽰這不單是⼥性的需求,⽽是少數族裔的⽂化背景的獨特性。然⽽可以確定少數族裔⼥性, 特別因家暴或性暴⼒求助時,更需要注意翻譯者的性別。

  2. 提⾼少數族裔翻譯質素,以免造成不公義
    少數族裔⼥性普遍⽋缺性暴⼒及倖存者權益的知識,由於翻譯質素不⾜,引致性 暴⼒受害⼈向警⽅舉報及上庭作供時會造成不公義,特別是過去幾年出現多宗法庭翻譯出錯的案件,因此,少數族裔翻譯質素是值得注意。在對⽐司法機構 翻譯組處理中英翻譯與其他少數族裔語⾔翻譯的差異,包括⼊職條件、薪酬、 培訓及評估考核制度後,不難發現兼職的少數族裔翻譯⽐全職的中英翻譯在福 利待遇⽅⾯有著差距,這種差距直接影響翻譯的質素。不穩定的⼯作量以及較低的時薪使得司法機構難以覓得⼈才,然⽽法庭翻譯只要有⼀個字眼錯誤,其 後果也是極為嚴重的。

  3. 增加少數族裔翻譯服務的可及性,讓她們能無障礙地獲得使⽤社會服務的權利
    現時本港少數族裔社會服務由⺠政事務局統籌,早年被發現少數族裔翻譯服務 使⽤率偏低後,現已得到較⼤改善。然⽽根據我們收回的問卷,170 位受訪者當中只有 41 位曾經使⽤翻譯服務,⽐例仍然不⾜ 25%。由於在政府部⾨使⽤ 翻譯只能由該部⾨申請預約,在訪談中有受訪者表⽰要求政府部⾨,如房屋署 提供翻譯服務被拒,這顯⽰了前線⼯作⼈員對於少數族裔的語⾔障礙並不敏 感,認為以簡單對話、⾝體語⾔或要求少數族裔帶來親友作翻譯即可。另⼀⽅⾯,整體的翻譯服務⽋缺劃⼀標準,包括⼊職條件、福利待遇、培訓進修以⾄升遷,都直接影響翻譯質素參差。⽽這些問題無法單靠提供服務的機構解決, ⺠政局作為問責的政策局,理應就本港少數族裔翻譯服務作全盤檢視,收集服 務使⽤者及所有持份者意⾒,繼⽽作出整體的計劃及作出改進。我們期望,⺠ 政事務局能正視此問題,使少數族裔能無障礙地獲得基本使⽤社會服務的權利。

  4. 設⽴專⾨⼩組處理少數族裔婦⼥/⼥童的性別暴⼒問題
    當婦⼥遭遇到家庭或性暴⼒對待,⾝⼼所承受的痛苦實不能⾔諭,⽽性別暴⼒受害⼈⼀般亦同時可能遭遇到⾝體、甚⾄精神和性虐待,對於少數族裔婦⼥⽽⾔,其被虐待的經歷⽐⼀般暴⼒對待更難於啟⿒,再加上他們在⾔語上的障礙,⽇後所⾯對的法律程序更⽐起本地婦⼥為複雜,故服務提供者必須熟悉有 關程序外,亦需要對少數族裔婦⼥的⽂化和宗教背景有深⼊了解,已助受害⼈ 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前為性暴⼒受害⼈提供的社會服務和報警⽀援,都沒有 特定為少數族裔婦⼥⽽設的專⾨化服務。故此建議分別在社會服務和警隊中設 ⽴處理少數族裔的專⾨⼩組,成員應具備對少數族裔群體的⽂化和宗教知識, 以更能提供緊急⽀援,報案跟進及輔導的服務。

  5. 制定多元⽂化種族政策
    ⾹港⼀直是種族多元城市,要回應及處理少數族裔⻘少⼥或婦⼥性別和性別暴 ⼒的需要,應制定及修訂政策指引以加強少數族裔⻘少⼥處理相關議題的能⼒、為不同的社會融合創造⼀個安全及充權的環境,特別是理解及保護少數族裔⼥性免於受到性別暴⼒的對待,以及消除種族和性別的偏⾒和定型,使少數 族裔⼥性在尋求幫助時因公眾誤解⽽造成的障礙能得以被克服。

    然⽽現時⾹港的性別教育及性教育嚴重落後,少數族裔⻘少⼥或婦⼥對性仍羞於啟⿒,若不改變社會⽂化及政策,很可能只會阻礙少數族裔⻘少⼥或婦⼥受 害⼈取得法律公義的權利,⼀直以來,少數族裔服務⽋缺⻑遠政策,政府對少 數族裔⼈⼝⾯對的語⾔、教育、就業、房屋等問題⽋缺全局觀,以「頭痛醫頭」的模式來處理,無視少數族裔處於弱勢背後的社會結構。⾯對未來少數族 裔⼈⼝不斷上升,政府應該成⽴更⾼層次的委員會,以制定整存的策略及計 劃,以中央統籌有關少數族裔⾯對的各項問題,以提供適切資源及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