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 hk.feature|事主剖白:輕描淡寫結束 受害者承受更多 校方以私隱理由拒公開處分

向女性潑精液是「非接觸式性侵」其中一種,這種惡行在交通工具、校園正在蔓延。

今年6月香港城市大學發生一宗潑精液案,被告認罪獲判罰$5,000。裁判官指考慮到被告沒有觸及事主敏感部位,而且並非發生在交通工具,「罰款形式都可以將事情解決」,其裁決引起各界關注。

該案事主接受本刊獨家訪問時稱,事發後她鼓起勇氣到保安室求助,其後親自到警署報警作證,結果罰款了事令人失望,「作案人並未為此付出任何的代價,而受害者卻為此承擔了太多。」依然在城大上課的事主稱,表示案發後對校園感到不安,判案後校方並沒有作出協助,現已主動向校方要求啟動校園性騷擾程序,並徹查事件。

本刊向城大查詢被告的懲處以及有否撤銷學籍,城大回覆指「不宜披露學生個人資料」。這意味著在校園發生的性騷擾案,被定罪的被告會否留校升學或接受懲處,校方一律不會公開。有組織與關注組批評學校對性騷擾案件採取沉默的態度,令學生對校園失去信心。

事主親身報案 留衣物舉證

城大至今未就該宗性侵事件發聲明,學生對此失去信心。

今年6月6日,女事主X(化名)前往她就讀的香港城市大學領取文件,正當她乘搭扶手電梯時,突然感覺到腿上有液體流下。她伸手一摸發現下身濕透,而且液體有奇怪的味道,「當時心裡就覺得不太對勁,可能是被人惡意潑灑了不明液體。」

X當刻感到十分恐慌,雖然心中疑慮是否被人惡意為之,卻又擔心是否自己想多了,也擔心液體會對她造成傷害,「連看監控(閉路電視)也有些難以啟齒。」

不過,X當下還是決定先到校方的保安室請求取得事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保安室要求X需報警才可以取得閉路影片。X回家換了另一套衣服,帶上被沾上不明液體的衣物到旺角警署報案。報案室警員聽取案情後,著X第二天回到案發地點,直接報警待警方到場。

X於案發第二天回到學校打電話報案,再對警方口述案發經過。X表示,警方沿著她案發時經過的路線調查閉路電視片段,最後在李達三葉耀珍學術樓找到她在上電梯時被尾隨潑灑的片段。

警方於同月11日拘捕案件被告來常偉,他在8月8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據審訊案情指,來常偉涉嫌於6月6日下午3時左右在校園內尾隨X,一手舉起手機,一手拿著裝有不明液體的試管。

警方於來常偉的辦公室及實驗室搜獲一支內含被告精液的試管及一支吸管。案情指,他在警誡下稱「不小心把含有精液的水濺到那名女士的背上」。辯方律師求情時指,來常偉在案發前連續10天在實驗室通宵做實驗感壓力大,又指他曾獲取全額獎學金,已知行為不可取,望法官輕判。

辯方於9月24日判刑當日再求情指,心理學家與感化官都在報告上指出來常偉犯案與壓力及情緒管理有關,建議可接受感化令與社會服務令,但由於簽證所限,未能遵從以上的刑罰;辯方又指,來常偉在貧窮省市出生,非「官二代」或「富二代」,監禁會對他造成打擊,建議法官以罰款判刑。

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第一時間坦白認罪,接納他的良好背景,以及勇於承認罪責;加上與事主沒身體接觸,也沒觸及事主敏感部位,亦非在交通工具犯案,相信「罰款形式都可以將事情解決」,判罰$5,000。縱然社會陸續出現「非接觸式性侵」案件,而且案發於校園內,非監禁式的判決惹起各界譁然。

傳媒追問懲處 城大稱不宜披露學生資料

「說實話還是失望的情緒比較多,我認為這個案件並不應該如此輕描淡寫地就結束了,作案人並未為此付出任何的代價,而受害者卻為此承擔了太多。」在法庭作出判刑後兩星期,X接受《誌 HK Feature》文字訪問,批評法庭判決不當。

判刑後兩天,X早已透過「向私密部位潑灑不明液體關注組」(下稱「關注組」)於社交媒體發布公開信,促請律政司就案件刑罰提出上訴。X在公開信提到,這是「一次非常痛苦和恥辱的經歷」,而事發後報案過程讓她「一次又一次揭開傷疤」,在被詢問中「被各種眼光的審視中感覺到一次又一次被衡破了自尊」。

X向記者表示,在尋找保安與報案的過程中,最先接觸的保安與警員均是男性,敘述案情時有一定困難,「心裡覺得羞恥,這事情太荒謬了。」當時,保安一直認為她在某處不小心弄髒,對案件有所懷疑,她認為此舉動是故意為之,因此堅決報警,要求調查事件。

在查看閉路電視看到有人犯案後,案件便由女警員開始接手,但X稱在落口供過程還是有男警員在場。另外,X表示主要負責案件的警員為女警員,在宣判後電話告知她會重新整理案件提出上訴的也是同一名女警員。

關注組成員Charlene及Sophie於6月初收到X的投稿,在判刑後她們一直協助X爭取律政司上訴,然而過了追訴期律政司依然沒有任何動作。Sophie對於法庭裁決感失望,「我們覺得根據一些因素,例如會製造公眾不安、對受影響的人造成長期的心理壓力,都是相對嚴重的,所以就覺得法庭這個態度好像(判刑)比較輕微。」

記者於11月1日向城大詢問有關來常偉的紀律處分,及校園性騷擾程序的進度,數天後仍未有回覆,遂致電城大傳訊及數據研究處,職員著記者就有關問題直接致電城大保安處,電話中途突然掛線。

城大於11月8日以電郵回覆本刊指,校方「對任何性騷擾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而校方設有防止性騷擾委員會提供協助,師生可向委員會查詢或投訴,「委員會會按既定機制和程序,以保密原則處理」。城大指,對於是次個案,已根據既定機制和程序作出適當跟進,不宜披露更多學生個人資料。校方沒有答覆被告事後有否被撤消學籍,會否上課等問題,「不披露學生個人資料」亦意味著外界無從得知被告處分。

被告活躍於中港交流活動 疑有偷拍前科

微信號「HK港灣之家」對來常偉的介紹。

記者翻查城大網頁,來常偉為城大賽馬會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神經科學系的博士生。一名於城大任職的研究助理向本刊透露,來常偉為神經科學系首席教授賀菊方的學生,判刑後從未在校園見過他,但他的物品依然留在學校的辦公室裡。

來常偉(左三)曾任城大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副主席,活躍於內地留學生圈子。(網上圖片)

該名研究助理亦向記者表示,數年前曾與來常偉一同擔任教學助理,認為他為人文靜,沒想到他會做出這種事,而且在學院內的其他博士生似乎也不清楚他曾犯案。

從微信搜尋,記者發現犯案人於陝西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下稱「西農」)畢業,「西農生命科學學院」的微信公眾號曾於2019年發布一則「【尋找學霸】|你竟然不知道lcwNB!?」的帖文,正是有關來常偉的訪問內容,指他是「校軍訓標兵、校三好學生、校優秀班幹部」等。

有匿名人士透露,他在該大學認識來常偉,來常偉於2020年在西農就讀碩士時,曾兩次在女廁所偷拍女學生,並被當地公安局拘捕,基於來常偉的家庭具影響力,第一次犯案時動用關係免去處罰,但第二次就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兩周,其後被大學以停學處分。

網上亦找到微博2020年7月由帳號「安企部長李鶴捧」發布的消息,指在西農「聽說科研主樓抓住一個生命學院研一的雜種,在廁所偷拍女生,還是保研的,據說姓來」。

被告來港後,曾擔任城大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領導層,活躍於學生事務。中共杭州市錢塘區委統一戰綫工作部的微信公眾號「錢塘統戰」曾於去年發布帖文有關「浙江赴港新生行前分享會」,中大、理大、教大及城大的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均有派執委出席,而來常偉則是以城大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的執委身份出席活動。另外,微信號「HK港灣之家」2023年發布的帖文亦顯示他是該城大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的副主席。


潑精液案難查辨 受害人無助

向事主提供協助的關注組從2月開始營運,接受被潑射不明液體受害者的投稿,截至10月半年間已收到多達174項投稿。Charlene是關注組的創始人,亦是其中一名受害者。

她的案件發生在去年(2023年)7月,那天晚上她在灣仔上班,在港鐵站突然感覺一陣暖和,像是尿褲子的感覺。當時,她打電話回公司求助,Sophie及另一名同事到場著她報警,「我覺得這件事不太尋常,但我不太敢去報警,覺得是不是麻煩了別人呢?」

最後,她向港鐵職員求助,職員則幫她報警。警員到場後,先問她有否得罪人、會不會是尋仇;其後,他們視察了現場一圈,並指案發位置沒有閉路電視。警員問她有否看到任何人,「然後我說沒有,他們就說沒有的話,沒有事情可以做到。」她以為警方已錄口供,但原來當時只有報案備忘。

後來,Charlene在Instagram看到有同樣遭遇的人發布了相關影片,而在留言區中有很多人提及到自己有相關經歷,她才發現這並非單一事件。於是,她在Instagram創立了關注組,讓受害者投稿,而創立後一星期,已有60人投稿。

Charlene表示,投稿的受害者在報案時也跟她有類似經歷,「例如一名受害者在街上被潑射,向警方表示有CCTV拍到,看CCTV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但警方當時就是不肯去查。」她又指有些受害者在網上報案,然而警方沒有跟進或回覆。

校方零聲明 學生感不安

城大的告示板上「防止校園性騷擾網上課程」被其他宣傳品遮蓋。

律政司沒有為案件提出上訴,Charlene表示只能從城大的性騷擾投訴委員會繼續嘗試取得公義,「學校是一個應該要保障學生安全的地方,而這件事是發生在這裡的時候,你就有必要跟進這個投訴。」

X在公開信中提及到,「這事件的發生打破了我對校園的安全感,讓我感到不安和恐懼」,她透露事發後有一段長時間不敢出門,擔心事情再次發生。X透露,她現時仍然在城大上課,但學校在事發後一直未有提供協助。案件定罪後,她把事件呈報至校方,目前已申請啟動校園性騷擾程序。她表示,校方剛成立調查小組,「我希望學校按照性騷擾程序對作案人做出一定的處分。」

記者於11月4日前往城大視察,經統計後發現位於楊建文學術樓(AC1)4樓平台(podium)走廊兩側77塊屬於「學生發展處」或寫著「告示板」的壁布板當中,只有5塊釘有一張告示寫著「防止校園性騷擾網上課程」。另外,城大至今並未有就事件向學生作出任何聲明。

Sophie認為,城大的沉默會令人對校方失去信心,「如果我是其中一個會經常去城大的人,我會覺得他們並沒有擔起保護大家的責任,他們未必那麼重視這件事,會令那個地方的人失去安全感。」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倡議主任葉卓怡接受訪問時批評,如果校方一直未有任何措施或介入,是無法接受的事。她認為在教育機制中,學校有責任確保學生免受性暴力對待。她又指,是次事件是隨機的性暴力施襲,事主與被告並不認識,「我們覺得會令女性或受害人在空間的使用上有不公平的情況,每個人期望校園是一個安全環境,但原來會這樣隨機遭受到性暴力的事件。」

她表示,校方應該公開透明表明對於性暴力零容忍的立場,「這樣不了了之或大事化小是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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