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倖存者在司法制度外得到的公義及治療

一切由13歲開始 四面牆內的傷害:他/她是你的至親,難道他會傷害你?

根據《風雨蘭個案回溯報告2000-2018》,在777位向風雨蘭求助的未成年人中,當中有近一半(45.1%)案件的侵犯者都是受害人的家人。未成年受害人不但要面對心理創傷,也可能要面對其他成年人給予的壓力。除此之外,受害人自己也會有掙扎,他們不解為何至親會這樣傷害自己,也會擔心把事情講出去會令親人承受法律責任,使家庭不再完整,自己又可能要被安排到院舍居住,再沒有一個「家」。

近日,高等法院正審理一宗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案情指現年17歲女童X的5名家人,包括父母、叔父、祖父母,3年前在一宗父涉強姦她的案件中(強姦案)教唆X更改口供,令父親最終被判無罪。案件日前由陪審團裁定其中4名被告有罪,只有祖父無罪。

法官李運騰在引導陪審團時多次強調,此案件的重點不在於父親有沒有強姦X,本案的重點在於為何X會在強姦案中改口供以及X有否受非法干擾。

《誌》記者到高等法院旁聽這宗案件的審訊,在案件感受到風化案受害人的困局。若果X父親真的有性侵X,X一直面對著成年人給予的壓力,在強姦案的庭上最終沒有明言自己的創傷,得不到司法公義。家庭風化案未成年的受害人爭取公義是否難上加難?

記者訪問風雨蘭中心主任伍頴琳、「#OneInSeven Stories Beyond the Numbers - 性侵幸存者的一物」展覽策展人林潔汶(Irene)以及家庭風化案倖存者Dora,以了解現有制度在處理未成年風化案的漏洞與不足以及家庭風化案過來人的內心掙扎。

親父侵犯 是小朋友幻想!?

可悲的是,風雨蘭中心主任伍頴琳指出這並非單一案件。伍頴琳說,未成年家庭風化案受害人未必得到家人幫助。如果侵犯者是父親的話,家人會希望倖存者息事寧人,不要追究,因為父親是經濟支柱。同時,家人可能不願意相信受害人,例如,媽媽會跟受害人說「只係同你玩,哥哥唔會咁樣,佢只係錫你」。伍認為這樣會令未成年的受害人覺得自己已嘗試去求助,「你仲想一個小朋友同邊個講呢?有事就同媽媽講」,受害人會覺得說出來也沒有用,於是就不再去求助。

刑事檢控後的二次傷害「懲罰」受害人

根據《風雨蘭個案回溯報告2000-2018》,就風雨蘭處理的3000多宗個案之中,有超過一半(50.3%)的受害人報警求助,但當中只有6%的個案於第一次法庭判決後,將侵犯者定罪。報告指出主要原因有二,第一是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終止調查,第二是受害人主動放棄追究。好多人會認為能將性侵案的被告入罪就是處理性侵案的目標,但以刑事程序的方式去追究又是不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伍指出,由報案到上庭的過程可以很長,而在這過程內可能受害人未必好想再記起那些事情。伍表示,由報警到上庭的過程花上一至兩年,「等到佢(受害人)情緒好啲又要上庭講返晒啲嘢,又要畀人盤問,會令佢情緒變差,好似佢好返然後又挖返開佢嘅傷口」。所以都是要看受害人自己的意願。

另外,伍強調,面對未成年受害人的案件,大家都會注重怎樣保護受害人 ,好像頒發保護令或送受害人到院舍。伍形容這些措施反而好似在懲罰受害者。「唔係話去院舍係一個懲罰,但點解發生咗呢種事喺佢身上,就要有好多order(指令),保護令有時會要求受害人幾多點要喺屋企。好似係屋企保護唔到到佢,所以依家要有一啲official(正式)嘅保護去畀受害人,可能搬去一啲宿舍或院舍咁就有好啲嘅照顧。」

但是伍質疑這些保護措施是否真的對受害人公平,「佢好似有好啲嘅照顧,但係點解受害人反而要離開屋企?如果侵犯者已繩之於法嘅話,點解受害人仲要離開屋企…點解要係咁樣去處理呢,可能佢報咗警或者佢講咗件事出嚟… 其實好難同侵犯者一齊住,好多時佢要搬走」。伍又強調這個做法移除了事主,而不是去移除侵犯者。伍補充,「當然係牽涉到好多嘢,佢(侵犯者)又未被定罪,咁佢搬去邊,其實係冇咩支援,未成年嘅可去院舍,但係咪最好嘅方法?呢個做法對佢嚟講又係咪公道?佢受害但佢要難開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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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倖存者在司法制度外得到的公義及治療

根據《風雨蘭個案回溯報告2000-2018》,按風雨蘭處理的個案,當中只有6%的個案進入了法庭程序,並於第一次法庭判決後,將被告定罪。

事實上,未成年家庭風化案倖存者不但會因家人的壓力而不把性侵的經歷帶上法庭,同時,司法的程序對於受害者來說必然受到「二次傷害」,倖存者不但要在庭上說出被性侵的經歷,而且還要接受控辯雙方的盤問。種種可預視的「二次傷害」,可能已令受害者卻步不報警。

可是,這是否代表不報警的受害人就的不到公義?換句話來說,司法公義是否唯一的公義呢?《誌》記者訪問「#OneInSeven Stories Beyond the Numbers - 性侵幸存者的一物」展覽策展人林潔汶(Irene)和過來人Dora,以了解在司法制度以外的公義以及受害人尋求幫助的渠道。

策展人Irene:期望展覽是「療癒」的

Irene強調,她期望展覽是一個「療癒」的空間。雖然性侵的確是一道傷口,但主辦機構也希望呈現倖存者的「生命力」,著眼於倖存者「復原過程」。展覽其中一個展品是一個破碎的熊仔,故事主人翁、曾遭父親性侵的「R小姐」寫道「…熊仔雖然有破碎的棉花,但仍是完整的一隻公仔。破碎的棉花已逐點被換走,換上新的棉花。代表著我對自己經歷的接納、他人的愛與關心」。性侵受害人不一定是愁雲慘霧的,他們也可能很勇敢。

雖然實體展覽已結束,但同一個展覽將於9月在網上進行。

以「敍事實踐」達致的另一種公義

由「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主辦的480.0 Gender & Art Space 於本年4月至7月舉行了「#OneInSeven Stories Beyond the Numbers - 性侵幸存者的一物」展覽,讓性侵倖存者透過物件告訴別人他們的經歷。策展人Irene表示,展覽是「敘事實踐」的一種呈現,希望透過展覽與大家一起尋找「司法公義以外的可能性」。

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亦屬「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Irene表示,「敘事實踐小組」是「風雨蘭」用的一種輔導工具,主要讓倖存者自己去說自己的故事,Irene形容,每次發聲都是一種充權。是次展覽是由倖存者與輔導員一起做,展覽呈現的物件與敍述都是倖存者的選材。同時,在「敘事實踐小組」之中,倖存者可從他人的回應中得到肯定和發掘自己的長處。因此,展覽設有信箱讓觀眾寫信給倖存者。

Irene期望觀眾思考如何回應倖存者的故事,希望倖存者也能感受到支持與連結。主辦機構將會把收集到的信交到倖存者手上。Irene指出,未成年倖存者好多時未必會有司法公義,所以他人對倖存者故事的回應可以是一種認同,這令社區可以幫助他們,達到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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