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就 法改會《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之初步回應
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11月12日)發佈《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就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之法律改革提出初步建議並進行諮詢,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初步認為:
1. 現時「強姦」罪只能涵蓋以陽具插入陰道的行為,新訂的「插入式性侵犯」罪可以同時涵蓋以 陽具插入肛門/口腔、物件插入陰道/肛門的侵犯行為,擴大了強姦罪的定義,能反映嚴重性並為男性與跨性別等的性侵受害人提供更多保障。
因此,「強姦」的刑罰(即終身監禁)能適用於日後 「插入式性侵犯」,可以加強保障現時「強姦」罪未能涵蓋而跌入只有十年監禁的「猥褻侵犯(非禮)」罪。
2. 協會同時留意到法改會今次諮詢與保安局早前七月所進行的諮詢有重疊的部份,保安局有關影像性暴力的諮詢當中窺淫罪、私密窺視、未經同意拍攝私密處(即偷拍裙底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但是今次法改會的建議只是兩年,兩者相差甚遠。
正如法改會建議新訂的「性露體」罪都同樣沒有涉及觸碰,刑罰亦為五年;所以協會認為,偷窺、偷拍的刑罰需要一致地提高,以加強其阻嚇性。
3. 根據風雨蘭的服務經驗,有定罪的性暴力個案的判刑甚低,即使「強姦」罪絕大部分都低於十年。可見實際判處的刑罰遠遠低於最高刑罰,間接降低阻嚇性,與受害者所期望的公義存在落差。因此,協會期望法庭在處理性侵案件時能提高實際刑罰。
是次諮詢期將於2021年2月11日結束。協會將進一步研究諮詢文件的建議,並於稍後就相關議題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