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新聞台・韓國】最高法院推翻男軍人同性性行為有罪裁決
南韓最高法院日前(4月21日)推翻兩名男軍人發生性行為屬犯罪的裁決。
在2017年針對同性戀行為的嚴厲打擊行動中,南韓軍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沒收士兵的手機,並強迫他們供出曾與其發生性行為的其他士兵。案中兩名被起訴的軍人分別為陸軍中尉及上士,被發現在2016年的非當值期間在私人住宅發生性行為。軍事法庭早前裁定兩人分別入獄四及三個月,經上訴後改判緩刑。
最高法院於4月21日的終審判決指出,有關法例不應適用於 #相互同意 並且不在軍方場合發生的性行為,並指針對兩名軍人的懲罰不但侵犯了他們的性自主,更破壞憲法對平等、人類尊嚴以及追求幸福之權利的保障。案件被發還至下級法院重審。
南韓的軍事刑法將「肛交或其他不雅行為」訂下最高兩年的監禁,為當地實行長達數十年的禁止軍人同性性行為的法例。現時,不論發生地點以及是否相互同意,涉相關性行為的軍人均受到懲罰。國際特赦組織於2019年的一份報告中指出,韓國軍隊像對待敵人般對待LGBTQ+群體,而且近年越來越多同性戀或跨性別士兵因有關軍事刑法而遭到起訴。報告更詳細提到,上級及其他士兵會對同性戀及被認為是同性戀的士兵施行性虐待及其他虐待行為。
韓國軍人人權中心負責人林泰勳敦促憲法法院作出跟進,並裁定禁止同性性行為的軍法屬違憲。南韓憲法法院自2002年起已經三次裁定有關禁令合憲,現時正就同一問題進行第四次的審議。
有關軍法長年被人權組織所詬病為不合時宜及具歧視性,且助長南韓國內LGBTQ+群體所承受的污名化、歧視及暴力行為。去年,因接受性別肯定手術而被軍方勒令退役的跨性別軍人 #卞熙秀 在爭取以女兵身份恢復服役期間在家自殺離世。卞熙秀的案件在七個月後,地方法院裁定軍方以「喪失男性性器官是身心障礙」為由勒令其退伍的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