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iving Evidence of Sexual Violence Against Women in Hong Kong: A Retrospective Study of RainLily’s Crisis Services (2000-2018) 風雨蘭個案回溯研究報告 2000-2018

數字一覽

 

香港女性的性暴力經歷是一個嚴重卻隱藏的社會問題。一場直捲全球的#MeToo運動把性暴力的議題再度推到鎂光燈下,引起香港社會的關注。正當問題漸漸浮出水面讓人不得不正視,現存香港女性遭受性暴力的數據和資料卻寥寥可數,僅有警方和社署提供的整體數字,難以讓社會對性暴力的問題有更全面的了解。作為本港首間一站式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一直致力向遭受性暴力對待的女性提供各種支援服務。藉風雨蘭邁向第十九個年頭,以及#MeToo的吶喊,本會整理了風雨蘭過往的個案記錄並加以分析,務求詳盡分析統計數字,加強公眾人士對相關議題的認知,繼而探討更有效打擊性暴力的方法。

 

2000年至2018年上半年度,風雨蘭共接獲逾14,000宗求助,其中有3,611位性暴力受害人接受了危機介入服務,並留有詳盡的個案跟進記錄。研究就3,611宗性暴力受害個案的資料進行了有系統的數據分析,探討性暴力個案的求助趨勢、受害人的背景特徵、性暴力事件的面貌、受害人事發後的求助經驗等。以下為研究報告的撮要數字一覽:

 

個案數字有上升趨勢

綜觀3,611性暴力個案,涉及強姦的個案最多,佔整體個案的64.2% (2,318宗);其次為非禮,佔30.0% (1,083宗)。性騷擾的個案最少,僅佔整體的5.8% (210宗)。整體而言,風雨蘭接獲的各種性暴力個案均呈現上升趨勢,當中以非禮個案升幅最大,其次為性騷擾個案。接獲的個案數字持續上升或反映女性性暴力的問題持續嚴重,同時顯示有更多受害女性敢於向外尋求協助。

按案中涉及的性暴力,每年接獲的個案數字(上:強姦、中:非禮、下:性騷擾)

按案中涉及的性暴力,每年接獲的個案數字(上:強姦、中:非禮、下:性騷擾)


個案背景呈多元面貌

是次研究結果發現,3,611位向風雨蘭求助的受害女性來自不同的社會背景,橫跨不同年齡組別、學歷程度、以至居港身份,反映所有女性均受性暴力威脅,非單一群組或背景的女性面對的危機。是次研究發現,逾八成的侵犯者與受害人相識,當中包括親屬、伴侶、朋友、同事,不足兩成的侵犯者為陌生人。另外,約半數的性暴力事件發生於私人的居所內,逾一成的受害人更在遇害時與侵犯者同住,而相對發生在室外公眾地方(例如街上、公園)的案件卻僅約一成。至於個案發生的時間,逾三成的個案在午間時段發生 (12:01-18:00),其次為晚間時段(18:01-00:00),和凌晨時段(00:01-06:00),分別佔整體個案的27.0%及26.2%。由此可見,性暴力可以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而侵犯者也可以是任何人,發生的地點及時間亦涉及不同場景和時間。

侵犯者與受害人的關係

整體而言,侵犯者多為受害人所認識的人,當中包括朋友、家人、伴侶、工作關係。侵犯者為陌生人的個案僅佔整體的18%。強姦案中,主要侵犯者為受害人的朋友,佔整體強姦個案的36.3%,其次為伴侶,佔約21.1%。 非禮案中,主要侵犯者為受害人的家人/親屬,佔整體非禮個案的26.7%,其次為陌生人,佔約19.5%。 性騷擾案中,主要侵犯者為受害人有工作關係,例如老闆、同事,佔整體性騷擾個案的51.2%,其次為陌生人,佔約12.4%。

個案中所涉及的性暴力

2,318宗個案涉及強姦,佔整體個案的64%;1,083宗個案涉及非禮,佔整體個案的30%;210宗個案涉及性騷擾,佔整體個案的6%

受害人與侵犯者的居住狀況

整體而言,當中有逾一成受害人與侵犯者同住。強姦案中,有13.0%的強姦個案,受害人是與侵犯者同住。 非禮案中,有18.0%的非禮個案,受害人是與侵犯者同住。 性騷擾案中,有10.5%的性騷擾個案,受害人是與侵犯者同住。

受害人的居港身份

超過9成的受害人為香港居民。非香港居民的受害人佔整體的8%,當中包括旅客、工作簽證、難民。

事件發生的時間

整體而言,逾8成的個案分別發生在下午、晚上及凌晨時間。

個案發生地點

整體而言,超過五成的性暴力事件發生在私人住所¹。強姦案中,個案主要發生在私人住所之內或或其附近設施,佔整體強姦個案的63.5%。 非禮案中,個案主要發生在私人住所之內或其附近設施,佔整體非禮個案的48.3%。 性騷擾案中,個案主要發生在工作地方,佔整個性騷擾個案的43.1%。

¹「私人住所」包括私人住所之內或其附近設施 (例如升降機、樓梯)


 
 

受害人遇害時年齡

整體而言,受害人的平均年齡為24歲,最小的為1歲,年紀最長的為85歲。

風雨蘭接案時受害人的年齡

整體而言,受害人的平均年齡為28歲,最小的為4歲,年紀最長的為85歲。

延遲求助情況普遍且嚴重

以案發至風雨蘭接獲個案之間相差的日數作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1389日 (約3.8年) 始向風雨蘭求助,其中更有逾一成受害人的求助延遲十年或以上,最嚴重的個案延遲時間更達58年之久。3,611個個案當中,僅約一成受害人於案發後一日內向風雨蘭求助,嚴重妨礙她們獲得適切的支援。三種性暴力個案之中,當中以非禮受害人延遲求助的情況最為嚴重,平均延遲2455日 (約6.7年),其次為強姦受害人,平均延遲959日(約2.6年),而性騷擾受害人則平均延遲634日(約1.7年)。數字反映受害人延遲求助的情況普遍而且非常嚴重,需要社會密切關注並研究改善方案。 

案發當日及至風雨蘭接案日之間的日數

整體而言,就受害人遇害當日及至風雨蘭接獲案件之間的日數作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1389日,約3.8年。

按所涉性暴力的延遲求助情況

在強姦個案中,就受害人遇害當日及至風雨蘭接獲案件之間的日數作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959日始向風雨蘭求助,約2.6年。最嚴重的個案,受害人延遲約58年始向風雨蘭求助。 在非禮個案中,就受害人遇害當日及至風雨蘭接獲案件之間的日數作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2455日始向風雨蘭求助,約6.7年。最嚴重的個案,受害人延遲約56年始向風雨蘭求助。 在性騷擾個案中,就受害人遇害當日及至風雨蘭接獲案件之間的日數作計算,受害人平均延遲634日始向風雨蘭求助,約1.7年。最嚴重的個案,受害人延遲約41年始向風雨蘭求助。

是否有報警求助

個案進入司法系統後的狀況

從風雨蘭的資料庫顯示,針對有報警求助的個案中,平均每8宗個案,僅約1宗案件於第一次法庭判決後,成功將犯人定罪。 逾1000宗案件於報案後流失,當中主要原因有二,包括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終止調查,以及受害人主動放棄追究。

兒童及青少女的弱勢處境

逾兩成的性暴力個案受害人於案發時的年齡為16歲以下,而最年輕的受害人案發時更只有1歲,兒童及青少女的性暴力問題叫人關注。是次研究發現,16歲以下的性暴力受害人(下稱年幼受害人)的遇害及求助經驗與16歲或以上的受害人(16+受害人)有顯著差別。就受害人與侵犯者的關係而言,年幼受害個案中的主要侵犯者為家人或親屬,佔個案的45.1%,但16+受害人群中,侵犯者為家人或親屬的個案卻僅佔5.8%。另外,接近三成的年幼受害人在案發時與侵犯者同住,相較之下,與侵犯者同住的16+受害人僅約一成。最令人關注的是,年幼受害人平均延遲4814日(約13.2年)始向風雨蘭求助,是16+受害人 (444日,約1.2年) 延緩求助時間的十倍以上。數字反映不同背景的受害人在面對性暴力問題上的不同面向,以及兒童及青少女在處理性暴力問題上的更弱勢位置,嚴峻情況令人擔心。

 

兒童及青少女受害人與侵犯者的關係

在777宗涉及16歲以下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最主要的侵犯者為家人/親屬,佔45.1%。 然而,涉及16歲或以上的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侵犯者是家人/親屬的個案僅佔5.8%。

兒童及青少女個案所涉性暴力

在777宗涉及16歲以下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以強姦個案為主,佔54.1%。其次為非禮個案,佔43.8%。

兒童及青少女受害人與侵犯者的居住狀況

在777宗涉及16歲以下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27.8%的受害人於案發時與侵犯者同住。 然而,在涉及16歲或以上的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與侵犯者同住的受害人僅約10.7%。

兒童及青少女受害人報警求助的情況

在777宗涉及16歲以下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僅33.5%的受害人有報警求助。 然而,在涉及16歲或以上的受害人的性暴力個案中,則有55.1%的受害人有報警求助。

兒童及青少女個案案發當日及至風雨蘭接案日之間的日數

就涉及16歲以下的受害人的個案而言,受害人平均延遲4814日始向風雨蘭求助,約13.2年。 就涉及16歲或以上的受害人的個案而言,受害人平均延遲444日始向風雨蘭求助,約1.2年。 兩者之間的延遲日數相差逾10倍。

結論及改善建議

就是次研究的各項結果分析所得,本會認為,要徹底杜絕性暴力事件的持續發生,防治策略不但要聚焦在「社會制度先於個人背景」,並且須考量不同女性群組的生活經驗及需要來制定最適切的相應措施。為了加強打擊任何形式的性暴力和制定合適的支援服務,本會建議:

  1. 在公立醫院內設置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讓受害人能盡快獲得整全的支援服務;

  2. 在警隊內增設專責處理性暴力個案的團隊及人員,改善警方接案程序,鼓勵受害人舉報;

  3. 推廣性別平等及預防性暴力教育,提昇公眾的意識,並消除社會的性暴力文化與迷思,營造支持受害人的環境;

  4. 改革性罪行法例,檢視及改善性暴力受害人在審訊時的保護措施,更全面保障受害人的權益。

 

以上要點為是次研究的部份發現,如欲了解更多香港性暴力的情況,可參閱研究報告的全文或向本會購買印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