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新聞台・菲律賓】菲律賓終止兒童強暴法案生效・合法性行為年齡由12歲調高至16歲
菲律賓總統在3月7日簽署了一條新法案,將給予 #性同意 的法定最低年齡從12歲調高至16歲,不論當事人是否同意性行為,與任何16歲或以下人士發生性行為即屬強姦,最高可被判處40年監禁。不過,假如兩人皆年滿13歲、雙方的年齡差距不超過3歲、並且是在雙方同意下、不涉及虐待或剝削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則可被豁免控罪。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UNICEF Philippines 和菲律賓政府組織 Council for the Welfare of Children 在2015年聯合發佈的研究報告,在菲律賓,強姦案之中有七成受害者是兒童;13歲至17歲的受訪者中,有兩成人曾遭受過性暴力;每25名受訪者就有1人在兒童時期遭到強迫性行為,數據反映當地兒童正面對嚴峻的性暴力威脅。
在此法案通過前,菲律賓是全球「#性同意年齡」 最低的國家之一,僅高於奈及利亞的11歲,而香港則是16歲。此法案的通過令當地關注兒童權益的團體感到鼓舞,認為法案有助於打擊兒童性侵問題。而總統杜特爾特亦在今年1月簽下了《共和國法案第 11596 號》,正式將 #童婚 在國內被列為非法行為,任何與18歲以下未成年兒童結婚或同居者,最高可被判處12年監禁。
雖然不少亞洲地區的 #性罪行 相關法律都在逐步改善中,但是在教育方面,性同意的概念仍未算普及。以香港和新加坡為例,校內 #性教育 仍是以強調婚前性行為的風險和後果為主,鮮有提及 #身體界線 和 #性同意 等概念,不但未能回應青少年對性的好奇和疑惑,亦無助他們分辨及預防性暴力。可見打擊針對兒童的性侵犯,需要法律和教育等多管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