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脫套」(Stealthing)——「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被性侵」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被性侵。」

❝ J 的故事是這樣的:她和一個喜歡的男生約會,兩人接著到旅館開房間,上床前,J 問男生套子戴了沒,男生說戴了,兩人一陣翻雲覆雨,結束後,J 感覺下體有一種異樣的潮濕感受,手往下一摸,竟然沾了滿手精液。J 大驚失色,問男生保險套是不是破了,男生顧左右而言他,J 不斷追問,結果發現男生竟然在性愛過程中,偷偷拔掉了保險套。J 一直不敢和別人說這件事情,因為她認為兩人一開始的確是合意性交,再加上「偷偷脫套」這件事在台灣又沒有相關法律禁止,她擔心說出來反而會被人質疑恥笑,於是只好把心事埋藏心裡。

「但是後來每次和人上床,我腦海裡就會一直重播那天的畫面,覺得非常噁心。」❞

J 對自身經歷的質疑,源自當地文化及法制未有清晰界定「偷偷脫套」是否屬侵犯他人性自主的行為。發生性行為是雙方同意的,然而,J同意進行性行為的前提是「戴安全套」進行。因此,在對方「偷偷脫套」的那刻起,J的同意不再是知情下作出的同意,而對方的行為剝奪並侵犯了J的性自主權(在特定的情況下進行性交),亦即性暴力。

❝ 有人可能會說,本來就同意性交了,拔個保險套有差嗎?

戴不戴保險套,差別可大了。無套性交,可能會傳染性病、增加懷孕風險,對不知情的對方造成嚴重而長久的身心創傷,有的人還會因此出現「PTSD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僅會影響一個人對「性」的態度,更會對受害者的人際、工作、身心健康造成長遠的負面影響。 ❞

今年十月,美國加州和澳洲首都地區先後通過法律,將「偷偷脫套」或「假裝戴套」納入刑事罪行當中,以法律肯定以上行為為性暴力。「偷偷脫套」(Stealthing)即在性交過程中,在未徵得對方的同意下,偷偷將安全套除掉,從而進行無套的侵入式性交。「偷偷脫套」是違反對方意願、涉及欺詐隱暪的性暴力行為。

文化及法制對性同意的模糊理解,讓公眾無法清晰肯定自身的經歷,助長了性暴力的同時,亦令受害人難以求助。法律改革除可達至司法公義外,亦具教化意義,將「偷偷脫套」正式列為非法的性暴力行為,有助推動意願教育,鼓勵公眾建立徵求性同意的好習慣。

資料來源:https://www.adaymag.com/2021/10/23/stealthing-is-illegal-in-california-and-australi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