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蘭回應立法會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立法會今日(2024年7月11日)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規定多個界別的專業人士須舉報懷疑嚴重虐待18歲以下人士之個案。性暴力危機支援中心風雨蘭早前曾就「強制舉報」向當局及立法會提交意見,反映童年性侵受害人的聲音,亦期望促進少年性侵受害人自行披露並就事件配合調查之信心。

風雨蘭樂見當局於諮詢及立法過程有聆聽到童年性侵受害人的聲音,於條例新增免責辯護條文,強調在已採取適當措施以免性侵事件繼續發生的前提下,提供性暴力支援的前線專業人士可優先處理當事人的情緒等複雜狀態,其後再就舉報事宜作安排。性侵經歷影響深遠,風雨蘭支援的不少受害人均需以年計的時間去處理其情緒困擾,能夠尊重當事人步伐作出專業介入,對其復元尤其重要。

目前《條例》針對25類指明專業人員,當中多個界別的工作範疇並不涉專門支援性侵受害人,提升這些專業人員對創傷事件的敏感度和應對能力非常重要,在評估當事人的即時需要及判斷是否需要作舉報時,或需更深入的培訓。性侵犯本已剝奪受害人的自主,若在事件披露後的跟進過程缺乏對其自主的尊重,逼使其於不充分知情下進入程序,無疑只會再度帶來傷害。風雨蘭期望當局後續擬定《強制舉報者指南》時能夠進一步涵蓋童年性侵倖存者及持份者的聲音,協助專業人員識別真正需要通報的個案,以致在整個通報流程和處理上能夠實踐符合創傷知情(trauma-informed)的原則,避免因濫報、誤報的情況為受害人帶來二度創傷。

風雨蘭同時留意到,當局為配合《條例》而擬備的《強制舉報者指南》草稿中要求就「兒童遭到網上性誘識」、「兒童被脅迫/誘使參與有性剝削意味的活動」等狀況作出舉報,惟目前性罪行法例未能全面回應上述狀況。在「強制舉報」下,兒童及少年人被動地配合制度,但刑事司法系統卻乏充分保障,情況極不理想。事實上,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於2019年《檢討實質性罪行》報告書中就包含多項改革建議,可惜多年來當局立法工作依然停濟不前。當局應就本港落後的性罪行法例及周邊配套急起直追,回應多年來性暴力受害人所反映的漏洞與不足,作出改革為選擇透過司法程序尋求公義的受害人提供更全面保障。

風雨蘭總幹事莊子慧強調:「性暴力依賴受害人自行披露,即使事件被揭發仍需當事人願意表達配合調查,方能順利進入往後司法程序。風雨蘭期望各界專業人士在符合條例規定的同時,認知到舉報個案只屬其中一項事後措施,並非保護兒童及少年人的首要或唯一工作;同時謹慎及不帶假設地關注受害人的真實需要,避免將舉報放大成維護受害人最佳利益的僅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