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片被要脅放上網? 唔好慌!

明報

私密片被要脅放上網? 唔好慌﹗

報警近七成無落案

協會去年3月發布「影像性暴力經驗調查報告」,收到206個回應,其中51人曾報警,近七成被拒絕落案。而協會新成立的影像性暴力工作小組,小組成員 Jacey 及 Vince 接觸過求助個案,提及「很多有此經歷的人都不會在受要脅時很快求助或報案,大家可能很難辨識這是刑事恐嚇或勒索的行為,報案機會更低」。Jacey說:「不少來到我們這裏的受害人有報警經歷,都認為經歷是不好的,其中一個重點在於警方容易覺得就現有的刑事恐嚇罪行,要視乎有沒有講實際的恐嚇字句。」如果要脅者曾為受害人的長期伴侶,二人已很熟悉,並不一定會說出「如果你不怎樣做,我就會把你的相片發布出去」這樣的勒索基本句式,可能只是簡單一句,「如果你唔出來見面,咁你知發生咩事啦」、「你都知你有咩喺我手㗎啦」。

Vince補充,警察處理手法亦人人不同,「有些會自己(幫受害人)在社交平台按檢舉;有人會覺得是私人糾紛,建議不如唔好報案,或找其他機構幫手更好」,執法者各有理解,會問「係咪你做咗啲咩激親佢呀?」「佢要啲咩,你畀番佢咪唔會send相出去囉。」「你兩個之間拍拖嗌交,唔好嘈到上來警局,喺屋企拆掂佢啦。」

港立法諮詢 不包括威脅

現時香港沒有針對這些行為的罪行,需以「刑事恐嚇」、「勒索」等名義入罪,Jacey說:「有時我會理解警察的誤解或偏見,因為沒有法例。外國有禁止要脅散佈私密影像的法例,如一見到符合法例所列情况的個案就告,便不會滲入那麼多個人理解,不需要揣摩這個案用恐嚇是否告到,這是要通過立法嘗試解決的問題。」保安局1月公布「有關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的建議公眾諮詢報告,涵蓋了未經同意拍攝和發布私密影像,不過並未包括威脅。

但他們強調,威脅發布看似沒有實質發布,沒造成什麼影響,其實對受害人的傷害亦不應被忽視,受威脅者終日要為網上不知何時會出現自己的私密照而惶恐擔憂,亦因此受威脅者擺佈控制。「現已有愈來愈多地方就此做諮詢或立法處理,英格蘭及威爾斯2015年開始已有針對未經同意散佈影像的法律,但這幾年當地關注團體發現很多被要脅的個案都因未發布而告不到,當地法改會正在諮詢進一步去規管要脅的行為。」亦有當地團體倡儀將cyber flashing列入罪行,「即例如在AirDrop收到一張陽具照片,這類型的行為,行為與露體一樣,只是很難找到發送的人,但亦會影響接收者對那個空間產生恐懼」。

社交平台積極跟進有責

今次協會推出下架支援,Vince強調無法百分百保證能成功使影像下架,事實上他們代受害人發出要求時,亦有社交平台懶理,不過他們正與不同平台溝通,希望互相建立信任,另他們亦觀察到一些個案中,以機構名義發信會比以個人名義要求有效,協會亦可與各國相關組織交流有何手法處理。目前「下架支援」仍屬初步試行階段,在爆出「N號房」事件的韓國,Korean Cyber Sexual Violence Response Center更會主動為受害人追蹤片段有否在其他渠道被發放。

還有沒有其他新方法應對在科技發展下令影像性暴力更嚴重的問題?「在英國有個網站ConsentLawyers.com,需要當事人給相宜律師費,他們就會循法律程序處理事件,如幫當事人申請片段的版權再讓其下架,或到法庭申請禁制令等。」Vince亦提及近年facebook在外國試推一項技術,讓人先把自己的私密影像上載給平台,令平台可辨識及禁止該影像發布。不過有報道指fb在私隱保障方面往績不佳,這項服務一直備受爭議。Jacey則點名Telegram,一些偷拍群組改頭換面仍然存在,「這是很棘手,它是知道的,亦有不少人檢舉」,平台卻未見主動應對問題。

Google Alert可用關鍵字追蹤

協會的下架支援並不要求提供個人資料,Vince說只需提供聯絡電郵及影像連結,「我亦建議如想自行向網站要求下架,應避免提供個人資料如真實常用的電郵,可另開一個新電郵,以免將自己曝露在更大的風險中」。通過協會要求下架,亦有向網站提供機構聯絡資料來代替受害人資料的好處。另外,他們留意到影片被放在不同網站,通常都帶同一標題,當事人亦可嘗試用Google Alert以關鍵字追蹤它們有沒有出現在新的連結中,可收到電郵通知。

被要脅索錢 宜冷靜求助

Vince說去年協會接獲共133影像性暴力個案,而2019年只紀錄了44宗。個案分很多種,有被長期伴侶以發布親密照要脅不可分開的,亦有被新認識網友威脅進行性行為。他們曾與英國組織交流,當地個案去年亦有上升,「他們認為與疫情有關,更多人會在網上進行親密行為,不過香港沒有嚴行lockdown,所以這未必可完全用作解釋香港情况」,他說就如實體上課在疫情下變成網課,透過網絡作親密行為本身並沒有錯,我們要認清應禁止的是不經對方同意就發布影像。

如果被要脅怎麼辦?Jacey說據她的觀察,不少要脅者一開始會提出比較微小的要求,受害者在情急之下希望息事寧人會先答應,「曾聽過一個個案是,前男友說你唔想我去騷擾你現任男友吖嘛,咁你就話我聽你喺邊。當她應承,要脅者會慢慢提出更多要求,如現在自拍一張相給我。又如有些會說,你不用給我10,000元,先過1000元吧,過了就不再騷擾你,受害人因想順從、滿足對方而過數,要脅者過幾日又再索5000元,說上次10,000未付,還欠我很多」。

被要脅,他們有以下建議:

1. 冷靜!別立即答應要求:

記者問,如果受已一起很久的伴侶威脅,而他/她提出的要求不是錢或再傳照片,而可能只是聊一小時電話,是不是答應無妨?Vince說理解當事人有不同想法、各有衡量,不過他解釋想深一層,「他/她要脅你背後關鍵在於影像,舉例說答應見面要求,其實也改變不了怕影像散出去的憂慮,這個風險會更擴大,因為你每次答應,他/她便知你會聽佢講」。慌亂是正常反應,而威脅者亦可能會逼令盡快回應,但仍應盡量為自己留些空間,再想清楚如何應對或求助。

2. 別一下刪清信息,先Cap圖:

有威脅者會傳給當事人其私密照或影片截圖以示要脅,當事人一驚之下或會刪除對話,但這可能會一併消除有用證據,可截圖或錄音保留對話,如怕勾起壓力或情緒,可選擇不把檔案存於電話,另存在電腦較少開啟的檔案夾內。

3. 談判注意安全,宜找家人朋友陪伴:

不必單打獨鬥,協會去年的調查中,只有少數人會求助,亦有不少人怕把事情鬧大或被別人指摘,Vince說一些年紀較小的受害人亦會怕被家人怪責「影呢啲相仲被人威脅」,社會慣於以埋怨角度處理這些情緒,他鼓勵受害人可向協會求助,他們可轉介或提供法律及輔導服務。而如果選擇與威脅者談判,要保障自身安全,找親友同去或選擇公共地方見面。

「Ta-DA」未經同意發放私密影像下架支援:rainlily.org.hk/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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